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居东红1338908819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G104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 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3年G104京岚线修复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武清区和静海区,路段共分为五段,总长59.534公里,现状均为一级公路。
第一段为河北廊坊界(K70+465)至东马圈(K76+989),路段长6.524公里,其中:廊坊界—东马圈镇西,长度5.255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米(土路肩)+12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2米(路面)+1米(土路肩),路基宽29米;东马圈镇西—东马圈镇东,长度1.269公里,横断面布置为2米(人行道)+32米(路面)+2米(人行道),路基宽36米。
第二段为永定新河大桥(K92+616)至嘉园道(K104+864),路段长12.248公里,其中:永定新河大桥—京津科技谷北,长度9.744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12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2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宽30米;京津科技谷北—嘉园道,长度2.504公里,横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31米(路面)+3米(人行道),路基宽37米。
第三段为静霸线(K135+644)至津神线(K150+551.006),路段长14.907公里,其中:静霸线—静海环线,长度8.933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土路肩)+11.25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25米(路面)+1.5米(土路肩),路基宽28.5米;静海环线—津神线,长度5.974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设施带)+20米(路面)+10米(中央分隔带)+20米(路面)+1.5米(设施带),路基宽53米。
第四段为津神线(K150+551.006)至团大线(K160+337.281),路段长9.786公里,其中:津神线—子牙快速路,长度1.611公里,横断面布置为1.5米(设施带)+16米(路面)+10米(中央分隔带)+16米(路面)+1.5米(设施带),路基宽45米;子牙快速路—团大线,长度8.175公里,横断面布置为0.75米(土路肩)+11.25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25米(路面)+0.75米(土路肩),路基宽27米。
第五段为团大线(K160+337.281)至青县界(K176+406),路段长16.069公里,横断面布置为0.75米(土路肩)+11.25米(路面)+3米(中央分隔带)+11.25米(路面)+0.75米(土路肩),路基宽27米。本次对上述路段实施功能性修复养护。
本次工程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一)路基路面工程
1、河北廊坊界—东马圈段下行,长6.524公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病害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全断面铣刨4厘米旧路结构,对破损部位采用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2、永定新河—嘉园道段,长12.248公里。
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病害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车行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
3、静霸线—津神线段上行,长14.907公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病害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接顺处理。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全断面铣刨5厘米旧路结构,对破损部位采用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4、津神线—团大线段,长9.786公里。
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泡沫沥青冷再生+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车行道整体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进行接顺处理。
5、团大线—青县界段上行,长16.069公里。
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对路面车行道破损部位根据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未破损部位旧路铣刨1厘米;最后加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车行道长高3厘米。硬路肩进行接顺处理。
对不具备长高条件路段,全断面铣刨5厘米旧路结构,对破损部位采用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通铺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6、零星路段
对廊坊界—武静线段上行一车道及三车道的局部路段,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8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
对静霸线—津神线段下行一车道、三车道及四车道的局部路段,按现状路面破损程度实施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5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
7、路基排水
对排水不畅路段增设管道、收水井等排水设施。
(二)桥涵工程
沿线共8座桥梁,分别为排水渠桥、排干渠桥、纪庄子桥、运西排干渠桥、石各庄水渠桥、港团引河桥、南运河大桥、子牙河桥,技术状况评定均为二类。对桥梁裂缝、混凝土破损、支座脱空、伸缩缝损坏等病害部位实施维修,铣刨重铺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表面层。
(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交通安全相关规范,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等。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GB 5768—2022)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并补充完善交通标志。
2.2计划工期
1标段:134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2标段:134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3标段:134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4标段:134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5标段:134日历天(即:2023年5月19日~2023年9月30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5个标段。其中
1标段:包含两段,工程内容为第一段下行方向和第二段上行方向的路面结构修复养护:第一段起点为河北廊坊界(桩号K70+465),终点为东马圈(桩号K76+989),路段长6.524 公里;第二段为零星路段,起点为河北廊坊界(桩号K70+465),终点为武静线(桩号K88+379),路段长15.501 公里(不计入修复养护长度)。
2标段:工程内容为上、下行方向的路面结构修复养护、桥梁工程(石各庄水渠桥)修复养护:起点为永定新河大桥(桩号K92+616),终点为嘉园道(桩号K104+864),路段长12.248 公里。
3标段:包含两段,工程内容为上、下行方向的路面结构修复养护、排水设施修复养护、桥梁工程修复养护(子牙河桥、排水渠桥):起点为静霸线(桩号K135+644),终点为津神线(桩号K150+551.006),路段长 14.907 公里,其中第一段为上行方向,第二段为零星路段即下行方向。
4标段:包含两段,第一段工程内容为上、下行方向的路面结构修复养护、排水设施修复养护:起点为津神线(桩号K150+551.006),终点为团大线(桩号K160+337.281),路段长 9.786 公里;第二段工程内容为上行方向的路面结构修复养护、桥梁工程修复养护(排干渠桥、港团引河桥、纪庄子桥、运西排干渠桥、南运河大桥):起点为团大线(桩号K160+337.281),终点为河北青县界(桩号K176+406),路段长 16.069 公里。
5标段:全线范围内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恢复及补充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一类和二类(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一类和二类(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一类和二类(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3、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原则。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5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 个标(其中1至4标段不可兼中),按以下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①若投标人在 1至4标段中1个以上标段的排名第一名时,只推荐其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
②若投标人确定为1至4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同时在5标段排名第一时,两个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重复。如人员重复,5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人员不得重复,以此类推。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若为企业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4月7日至2023 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yuanfangzixun_1@126.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及标段号;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及图纸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
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号:77010078801400004180;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5月6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 分至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圆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融创中心东区2号楼1301室
邮政编码:
300100
邮政编码:
300110
联 系 人:
刘富东
联 系 人:
居东红、邓雨晴
电 话:
022-58695692
电 话:
022-23662999、13389088197
传 真:
022-5869568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yuanfangzixun_1@126.com
网 址: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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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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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 号:
/
账 号:
77010078801400004180

2023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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