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清县洛舍美家园保洁服务有限公司3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2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洛采2023004号
预算金额22万元
招标联系人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女士0572-8299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1
公告正文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德清县洛舍美家园保洁服务有限公司3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洛采2023 00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人民币)
简要规格描述或
基本概况介绍
德清县洛舍美家园保洁服务有限公司3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1

22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C.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县武康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
3.标书售价(元):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4:00止;
七.投标地址:德清县洛舍镇政府二楼大会议室(第二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23年4月 21日14:00
九.开标地址:德清县洛舍镇政府二楼大会议室(第二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A.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B.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
3.参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
4.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单位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C.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D.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E.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须提供此项;其中财产证明材料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洛舍美家园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72-8299115
地址:德清县武康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
3、备案管理单位:德清县洛舍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8222832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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