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燕IC借记卡制卡厂商入围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0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元
招标联系人曹老师0371-675081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先生0371-8612087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燕IC借记卡制卡厂商入围项目入围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燕IC借记卡制卡厂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入围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项目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燕IC借记卡制卡厂商入围项目。

2.招标内容:本次项目入围拟为金燕IC借记卡空白卡制作与个人化,采用国产芯片,同时支持国际算法和国密算法。

3.招标原则:选择3家制卡厂商作为入围供应商,供货协议期为2年。能够满足河南农商联合银行金燕IC借记卡相关要求的制卡厂商均可参与投标。

4.供货周期:针对不同批次的卡片订单,以30万张卡订单为例,卡片的供货周期为普通卡片订单15日内到货,加急卡片订单7日内到货。

5.单价预算:2.6元/张。

6.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2.1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2.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农商联合银行门户网站》。

三、开标

3.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30时(北京时间);

3.2开标地点: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开标室9。

四、评标

4.1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4.2评标地点:河南中招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层)11评标室;

4.3入围候选供应商信息:

第一入围候选供应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单价):¥2.0元/张(大写:贰元整/张)

空白卡(单价):¥1.9元/张(大写:壹元玖角/张)

个人化(单价):¥0.1元/张(大写:壹角/张);

供货协议期限:2年;

供货周期:针对不同批次的卡片订单,以30万张卡订单为例,卡片的供货周期为普通卡片订单 12 日内到货,加急卡片订单 4 日内到货;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入围候选供应商:金邦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单价):¥2.1元/张(大写:贰元壹角/张)

空白卡(单价):¥2.0元/张(大写:贰元整/张)

个人化(单价):¥0.1元/张(大写:壹角/张);

供货协议期限:2年;

供货周期:针对不同批次的卡片订单,以30万张卡订单为例,卡片的供货周期为普通卡片订单 12 日内到货,加急卡片订单 4 日内到货;

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二;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入围候选供应商: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单价):¥2.1元/张(大写:贰元壹角/张)

空白卡(单价):¥2.0元/张(大写:贰元整/张)

个人化(单价):¥0.1元/张(大写:壹角/张);

供货协议期限:2年;

供货周期:针对不同批次的卡片订单,以30万张卡订单为例,卡片的供货周期为普通卡片订单 12 日内到货,加急卡片订单 4 日内到货;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体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农商联合银行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东路99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话:0371-6750813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15室

联 系 人:孙先生、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120878,18637180896

电子邮箱:8768934@qq.com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入围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若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顺延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