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兴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轻型皮卡、破拆工具及常规消耗性器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_采购/资审公告
金额
87.1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8/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凯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洪霞0317-7589168
标书截止时间2018/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30
公告正文
公告名称:海兴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轻型皮卡、破拆工具及常规消耗性器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名称:海兴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人:李凯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03270778
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今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55号一世界D座八层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7-7589168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洪霞
受理质疑电话:0317-7589167
项目联系人:王玲 联系方式:0317-7589168
传真电话:
采购内容:A包购置破拆工具及常规消耗性器材一批;B包:购置轻型皮卡一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数量:2
公告名称:海兴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轻型皮卡、破拆工具及常规消耗性器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预算金额:871920
项目实施地点:海兴县公安消防大队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与本次招标货物相适应的生产或经销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生产、代理或经销本项目资格且能提供优质服务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9/1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9/18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获取文件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2:00-17:00 ( 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30 09:30
开标时间:2018/09/30 09:30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兴县工行二楼)
备注: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整(人民币)。 缴纳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方式交纳,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交款凭证备注、附言或用途内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但简写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未明确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16:00以前缴纳至指定帐户(北京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行名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5510120100000048204 开户行名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 联系电话:0317-5547165 开标时携带交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付保证金授权委托书各一份;交款凭证复印件、退付保证金授权委托书交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兴工商银行二楼),受委托人填写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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