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再生医学产业基地物业服务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再生医学产业基地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4AFGWZ01044
原公告日期:2024-05-2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再生医学产业基地物业服务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2024AFGWZ01044
各投标人:
现对合肥再生医学产业基地物业服务项目补疑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49页,商务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产业园(或科技园、或办公楼)的物业管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我公司认为该项目属于“非住宅”,其次是“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现在很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不限于具有产业园(或科技园、或办公楼)的物业管理,而招标文件设置具有产业园(或科技园、或办公楼)的物业管理业绩具有局限性,秉承“公平、公正、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非住宅的物业管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2.招标文件第49页,商务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注:4.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问,如证明材料落款章为“某管理处”、“某办公室”等物业主管部门章,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疑问3.招标文件第50页,商务评分标准的人员配备:“3.拟为本项目配备保安主管(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得2分;”。经了解三级(高级)以上保安员证书资格证为过去人社部门颁发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该证书已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颁发。设置该证书作为评分项,对于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是不公平的,设置条款具有排他性。本条建议修改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
答:招标文件第50页,商务评分标准的人员配备:“3.拟为本项目配备保安主管(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得2分;”,现修改为:“3.拟为本项目配备保安主管(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
疑问4.招标文件第50页,商务评分标准的人员配备:“3.拟为本项目配备保安主管(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得2分;”。请问,具有公安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疑问3的答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51-6532660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865033
2024年5月31日
原项目名称:合肥再生医学产业基地物业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4AFGWZ01044
原公告日期:2024-05-2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再生医学产业基地物业服务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2024AFGWZ01044
各投标人:
现对合肥再生医学产业基地物业服务项目补疑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第49页,商务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产业园(或科技园、或办公楼)的物业管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我公司认为该项目属于“非住宅”,其次是“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现在很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不限于具有产业园(或科技园、或办公楼)的物业管理,而招标文件设置具有产业园(或科技园、或办公楼)的物业管理业绩具有局限性,秉承“公平、公正、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非住宅的物业管理业绩,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2.招标文件第49页,商务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注:4.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问,如证明材料落款章为“某管理处”、“某办公室”等物业主管部门章,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疑问3.招标文件第50页,商务评分标准的人员配备:“3.拟为本项目配备保安主管(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得2分;”。经了解三级(高级)以上保安员证书资格证为过去人社部门颁发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该证书已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颁发。设置该证书作为评分项,对于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是不公平的,设置条款具有排他性。本条建议修改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
答:招标文件第50页,商务评分标准的人员配备:“3.拟为本项目配备保安主管(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得2分;”,现修改为:“3.拟为本项目配备保安主管(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
疑问4.招标文件第50页,商务评分标准的人员配备:“3.拟为本项目配备保安主管(1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资格证书,得2分;”。请问,具有公安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详见疑问3的答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51-65326602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865033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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