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自评估及迎检验收项目采购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工151628619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自评估及迎检验收咨询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二次公告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对其所需的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自评估及迎检验收咨询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CG-DSFZX202319
2、服务内容:
1)编制验收申请报告
根据省公交优先城市验收相关要求,对南通公交优先城市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评估,形成验收申请报告。
2)整理省公交优先城市创建期证台账资料
根据验收要求,对2018年以来南通市公交优先城市建设全过程文件资料进行梳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归档、出版工作,形成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双套归档材料。
3)迎查验收过程技术支持
结合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协助指导相关部门完成创建任务,制作创建宣传片,验收前协助召开各类协调推进会议,正式验收期间配合服务专家组验收答疑质询,并做好汇报、PPT编制及会务组织及配套服务各项工作。验收会后协助落实专家意见工作,对迎查验收工作提供全过程技术支持。
3、服务周期: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结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对示范城市验收推进情况,经双方协商适当调整项目进度安排。
4、采购预算(采购控制价):80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按照附件格式为准)。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2.3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2.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3.3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2.3.4供应商承担过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或验收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信息:
获取文件时间:自采购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整,下午13:30—16:30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也可以联系招标代理,通过电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钱工,联系电话:15162861908,QQ:1255825247)。
获取文件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四、磋商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2日14:00—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4楼141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其它: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响应文件均无效。
六、发布媒介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4楼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513-59003772
采购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钱先生、沙先生
电   话:15162861908、18551417471
八、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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