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于都县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XXZ2024-YD-ZC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59.0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xz2024-yd-zc003
预算金额959.0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琪132179716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于都县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XX Z2024-YD-ZC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XXZ2024-YD-ZC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于都县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959.060395万元,招标人为于都县长征宾馆。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于都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于都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
3、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2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在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或通过邮件获取(邮箱:Jxx zxmgl@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都县贡江镇锦绣路与于山大道 交叉口华玲楼7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他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于都县国企服务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于都县长征宾馆
地 址:于都县贡江镇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507970460
电子邮件:1850797046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行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于都县贡江镇锦绣路与于山大道交叉口华玲楼7楼 联 系 人: 刘琪
电 话: 13217971603
电子邮件: Jxxz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于都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
二、主要服务内容:
1、项目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于都长征宾馆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 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2、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 7年版)》;
3.《江西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年版)( 共11册)》;
4.《江西省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试行)( 2017年版)》;
5.《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6年版)》;
6.《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字<2010>3号);7. 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报告;
8.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实施 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规则和依据的 通知(赣建价〔2016〕3号);《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全省建设 工程费用计算程序的通知》(赣建价〔2016〕9号)。
9.
根据《关于调整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 知》(赣建价<2020>5号执行)规定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中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按100元/工日计取;装饰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按117元/工日计取。
10.赣建价(2019)1号《关于重新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 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各专业定额的材料费原适用税率16%和10% 的,分别调整为13%、9%;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暂不作调整;费用定额 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等六项措 施费可抵扣的进项税平均税率由5.95%调整为5.79%;以系数计算的 项目费用(如安装工程中的脚手架搭拆费等)可抵扣的进项税平均 税率由3.97%调整为3.86%;企业管理费可抵扣的进项税平均税率由2 .23%调整为2.17%;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11.施工图纸、业主、设计确认的回复函件。
12.根据赣建价〔2016〕3号《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 后调整全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规则和依据的通知》,本工程按照调 整后的计价规则及依据计算费用,地区为县镇。
13.本工程检验试验费已计算在招标控制价中,同时中标人承担
由于其自身原因造成的重新检查、检测、验收等引起的所有费用。本工程量清单的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检验试验费,投标人应根据工程 性质及特点、并结合实际施工经验自行考虑是否要计取此项费用,若投标人不计,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施工过程中,若发生 由施工单位自身承担的检验试验费及由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重新检查、检测、验收等引起的所有费用,则由中标人自理。
1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总价措施费已按《江西2017建 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工程费用定额》规定计取,包含环境保 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 位复测费等所有措施费用。
3、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要求
本项目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重大施工安全事故 的发生。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
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393
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 和防护措施。若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等级施工安全事故时,全部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因此而发生的人身损害及财 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赔偿。若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对成 交供应商进行相应罚款。(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49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划分。)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降低因施工噪音、交通和环境等因素对周边 群众的居住及出行造成的影响。应保持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工 完场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及降尘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 定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同时应办理有关施工现场交 通、环卫、水土保持和施工噪音,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手续,并承 担有关费用。应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江西省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 理专项行动方案》的规定达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抽查,按照《江西省建筑施工扬 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评分达到合格以上。
4、施工管理要求
各响应供应商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 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进场施工人员的人员配备在进场施工之前要明确,进场工作人 员名单要以书面文件形式报采购人。进场的工作人员须要佩戴入场 工作证,工作证上要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姓名、性别、照片、职务等信息,保证一人一证。
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 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期间自行解决食宿。施工人员未经批 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严格遵守执行采购人现行的管理规定制度等,须遵守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措施不当 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须清理干净。
5、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招标控制价》中出现的材料品牌仅作参考,不作为约束条款。
6、拟派技术团队
响应供应商须拟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团队,携带相关 设备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施工服务,技术团队成员包含但不 限于项目负责人、相关施工人员等,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 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技术团队名册、项目负责人相关执业证书及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7、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涉及地点范围进行初步了解,针对 本项目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方案,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和采购 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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