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 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6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D10号楼1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钟 工 1775577733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光彩城大市场D区47栋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 工 18895763261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 559 号建委大厦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 51 号秀珍大厦 A 座 18 楼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 396 号凤凰城 B 座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1.40%(约3612000.00元) |
1.39%(约3586200.00元) |
1.41%(约3637800.00元) |
||
工期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总负责人 |
姓名 |
陆永超 |
李士芹 |
殷保标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职称 |
高级工程师职称 |
高级工程师职称 |
||
证书编号 |
9342021000602009094 |
9342021000602007874 |
9342022000602056780 |
||
监理负责人 |
姓名 |
孟庆磊 |
魏峰 |
赵 喜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00540921 |
00406122 |
34006047 |
||
造价咨询负责人 |
姓名 |
杨 婧 |
李友海 |
高坤云 |
|
证书名称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建[造] 11223400006883 |
建[造] 11223400008344 |
建【造】14023400011031 |
||
综合评估得分 |
93.38分 |
91.72分 |
91.31分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一2024年10月21日 |
||||
招标代理费 |
2277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房管中心北二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郝主任 13955750566 |
0天0小时57分
0天1小时20分
-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请审核2024-10-16 16:00:160天0小时57分
-
服务平台监督人审核同意!2024-10-16 17:20:400天1小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