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XXGC20240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工1775577733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8895763261
中标联系人陆永超
公告正文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

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

 EP-XXGC202406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D10号楼1

联系人及电话

   1775577733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光彩城大市场D区47栋3层

联系人及电话

    1889576326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 559 号建委大厦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 51 号秀珍大厦 A 座 18 楼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 396 号凤凰城 B 座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费率%/元)

1.40%(约3612000.00元)

1.39%(约3586200.00元)

1.41%(约3637800.00元)

工期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质量标准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

陆永超

李士芹

殷保标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职称

高级工程师职称

高级工程师职称

证书编号

9342021000602009094

9342021000602007874

9342022000602056780

监理负责人

姓名

孟庆磊

魏峰

证书名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00540921

00406122

34006047

造价咨询负责人

姓名

李友海

高坤云

证书名称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证书编号

[] 11223400006883

[] 11223400008344

建【造】14023400011031

综合评估得分

93.38分

91.72分

91.31分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6日一2024年10月21日

招标代理费

 22770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萧县房管中心北二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郝主任  13955750566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7分

0天1小时20分

  •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请审核
    2024-10-16 16:00:16
    0天0小时57分
  • 服务平台监督人审核
    同意!
    2024-10-16 17:20:40
    0天1小时20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