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第6107号)23年四季度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金额
22.2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2024年第6107号)23年四季度报废资产转让项目围观数:74 报名登记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 ¥ 22.270000 万元
- 项目编号: LN2024DF101562
- 保证金: 6.000000万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华润雪花啤酒(盘锦)有限公司
- 公告起止日期:2024-06-25 至 2024-07-08
公告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请联系交易机构报名)!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报名竞买。
- 标的信息
- 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信息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其他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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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N2024DF101562 监测编号 GR2024DL1000749 标的名称 (2024年第6107号)23年四季度报废资产转让项目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22.270000 公告日期 2024-06-25 公告截止日期 2024-07-08 现场展示时间 2024-07-03至2024-07-03 (展示时间:上午9点,展示地点:公司正门集合(泰山北路)。参与展示需提前电话预约登记,每个公司只允许最多2名人员参加,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并自行下载《现场踏勘书》。展示结束后需经过转让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将《现场踏勘书》一并提交,否则无法参与受让登记。参与现场展示人员需穿着长袖衣服、长裤,鞋子不能漏脚趾。) 网络竞价时间 2024-07-09 (自由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9日14:00,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15:00;限时竞价期: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9日15:00,每个限时竞价周期180秒。网络竞价的加价幅度:人民币0.1万元及其整数倍。) 统一展示时间 2024-07-03至2024-07-03 (展示时间:上午9点,展示地点:公司正门集合(泰山北路)。参与展示需提前电话预约登记,每个公司只允许最多2名人员参加,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文件复印件(盖公章),并自行下载《现场踏勘书》。展示结束后需经过转让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将《现场踏勘书》一并提交,否则无法参与受让登记。参与现场展示人员需穿着长袖衣服、长裤,鞋子不能漏脚趾。) 机械设备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报废 规格型号 无 生产厂家 无 计量单位 批 数量 1 购置日期 成新率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1、本次挂牌价格包含增值税; 2、本次转让标的为喷码机、垛码机、蒸汽灭菌器、电动重力叉车、装载机等设备,转让标的状况以展示为准。
资产地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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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约定标准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在甲方内部履行合同审批流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交接,同意出具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工程概况②工艺处理方案③界面交接程序④施工前准备⑤装置拆除方案⑥运输方案⑦应急预案等),并与转让方就施工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后方可进场施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5)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资产交接单》后3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6)同意本项目从现场展示到施工结束,凡进入厂区人员必须遵守转让方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认真阅读并签署接受转让方经批准的《安全协议书》、《现场管理方案》、《EHS管理方案》(详见附件)书面文件。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危险作业的,需制定危险作业方案及应急预案,待转让方批复后,办理相应作业票后方可施工。 (7)同意进场施工前,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罚扣全部成交款。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各种事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额赔偿损失。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拆运过程中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粉尘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受让方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进行追偿。 (9)同意在拆卸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含但不限于废渣、废水、废油、废气等,需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聘请取得专业处置资质的机构进行专业处置,出具完善的专业处置方案及应急预案,征得转让方同意,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在废弃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并因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由受让方全额赔偿损失。 (10)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按照转让方确定的标的物和相关规定进行拆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拆运或因拆运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直至取消其拆运资格,并保留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11)同意进场施工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施工工期自交接进场之日起1个自然月,在拆运结束时应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在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方可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是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的企业法人;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须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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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华润雪花啤酒(盘锦)有限公司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盘锦市兴隆台区庄林路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赵春武 注册资本(万元) 3,500.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2111007443131305 经营规模 小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盘锦公司关于资产处置的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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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杜先生 咨询电话 18642655119 项目报名 谷女士 报名电话 0411-65850505 17896216770 QQ:172765282 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窗口 网上报名地址 www.dae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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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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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查看附件信息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大连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大连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如对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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