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902-ydzj-g2024-0002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685581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先生189051090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9-06 17:32:44 来源:江苏省政采分散采购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902-YDZJ-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9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2-YDZJ-G2024-0002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65.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含X光机、危险液体检测仪、访客登记系统和安检门等产品,具体要求和数量以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含配件)的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68558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青年中路59号2幢2101、2102、2108、2109、2110室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90510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890510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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