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农村四好道路建设项目)质量检测项目
金额
42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g202107019
预算金额4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庞亚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辛丰宇0515-89168829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07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6
公告正文
bulletin

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农村四好道路建设项目)质量检测项目

(招标编号:BHG20210701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农村四好道路建设项目)质量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0万元, 招标人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农村四好道路建设项目)质量检测项目 2.项目批复(文号):滨行审投资〔2021〕54号。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地点:江苏省滨海县境内。 5.项目概况:(1)县道三级公路提档工程,工程造价约0.43亿元,共计7条县道三级公路提档升级,总长度54公里。(2)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工程造价约1.80 亿元,提档升级农村公路107公里,改造桥梁62座,总长度1.3公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183公里。(3)镇村通达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3.00 亿元,改造镇村通达农村道路148条,总长度350公里。(4)县道及乡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工程造价约1.20 亿元,提升县道绿化334公里,乡村道路绿化350公里。(5)县道及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工程造价约0.50 亿元,县道1条,修复长度8公里,乡村道路66条,修复长度90公里。 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有道路的提档升级、桥梁改造、道路照明升级改造、公路工程供配电、绿化提升、公路大中修等全部施工内容及图纸设计内容的质量检测服务。(具体以施工项目内容及设计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农村四好道路建设项目)质量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农村四好道路建设项目)质量检测项目: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检测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独立完成的公路工程检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施工金额4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检测项目业绩)。
2、人员配备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有交通工程类(公路、道桥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地方高工不予认可]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需覆盖公路、材料、桥梁)。注:不论新式旧式证书包含相关专业均予以认可。
(2)技术负责人要求:同时具有交通工程类(公路、道桥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地方高工不予认可]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时只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但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组成员名单(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下列人员条件的人员证书予以审查,中标后审查不通过的将被取消中标人资格。
① 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6人,其中同时具有国家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覆盖材料、公路、桥梁、交安)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余试验检测工程师至少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覆盖材料、公路、桥梁、交安)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公路试验员:不少于8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助理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公路)。
③ 桥梁试验员:不少于6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助理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桥梁)。
④ 材料试验员:不少于4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助理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材料)。
⑤ 交安试验员:不少于2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助理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安全)。
⑥ 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员C证》证书。
注:本项目投标人的项目组团队成员,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和规定提供项目驻场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履约考核要求随时核查人员驻场情况,如发现人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予以处罚。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驻场或未经业主同意随意更换的,每次酌情罚款5000~20000元;项目组其他成员未按规定要求和节点驻场的,每次酌情罚款2000~5000元。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9-01 08:30到2021-09-07 17:30

获取方式: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下列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19926983@qq.com)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材料不全的不予办理: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信息、电话、电子邮箱等必要的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 (3)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凭证(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或银行电子回单)扫描件。 注:①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上述材料后,将会通过预留的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自行前往预留邮箱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未预留任何联系方式、未及时关注下载等投标人自身失误、错误等原因而导致投标人未能获取到《招标文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2021年9月1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9月7日17时30分止。 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收款单位账户为: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夏五金城支行,账号:1102181209100002991,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转账时请备注“招标文件费”。未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联系人:辛丰宇、徐鹏程,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8352000889。 6.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9-16 15:00:00

递交方式:电子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9-16 15:00:00

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8不见面开标室

七、其他

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农村四好道路建设项目)质量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G202107019]
一、项目背景
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农村四好道路建设项目)质量检测项目已经备案,项目所需资金现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滨海县镇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农村四好道路建设项目)质量检测项目
2.项目批复(文号):滨行审投资〔2021〕54号。
3.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地点:江苏省滨海县境内。
5.项目概况:(1)县道三级公路提档工程,工程造价约0.43亿元,共计7条县道三级公路提档升级,总长度54公里。(2)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工程造价约1.80 亿元,提档升级农村公路107公里,改造桥梁62座,总长度1.3公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183公里。(3)镇村通达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工程造价约3.00 亿元,改造镇村通达农村道路148条,总长度350公里。(4)县道及乡村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工程造价约1.20 亿元,提升县道绿化334公里,乡村道路绿化350公里。(5)县道及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工程造价约0.50 亿元,县道1条,修复长度8公里,乡村道路66条,修复长度90公里。
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有道路的提档升级、桥梁改造、道路照明升级改造、公路工程供配电、绿化提升、公路大中修等全部施工内容及图纸设计内容的质量检测服务。(具体以施工项目内容及设计图纸为准)
6.工期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7.检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0.65%(施工审定价为基数)。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检测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独立完成的公路工程检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施工金额4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检测项目业绩)。
2、人员配备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有交通工程类(公路、道桥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地方高工不予认可]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需覆盖公路、材料、桥梁)。注:不论新式旧式证书包含相关专业均予以认可。
(2)技术负责人要求:同时具有交通工程类(公路、道桥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地方高工不予认可]和《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3)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时只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但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组成员名单(详见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下列人员条件的人员证书予以审查,中标后审查不通过的将被取消中标人资格。
① 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6人,其中同时具有国家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覆盖材料、公路、桥梁、交安)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余试验检测工程师至少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覆盖材料、公路、桥梁、交安)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公路试验员:不少于8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助理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公路)。
③ 桥梁试验员:不少于6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助理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桥梁)。
④ 材料试验员:不少于4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助理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材料)。
⑤ 交安试验员:不少于2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测助理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安全)。
⑥ 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员C证》证书。
注:本项目投标人的项目组团队成员,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和规定提供项目驻场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履约考核要求随时核查人员驻场情况,如发现人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予以处罚。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未驻场或未经业主同意随意更换的,每次酌情罚款5000~20000元;项目组其他成员未按规定要求和节点驻场的,每次酌情罚款2000~5000元。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最近一次为准)为A级及以上级别。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标;
(2)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主要人员。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①项目负责人等所有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同时须提供上述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9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3月-2021年8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以此类推),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②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下列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19926983@qq.com)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材料不全的不予办理: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信息、电话、电子邮箱等必要的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
(3)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凭证(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或银行电子回单)扫描件。
注:①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人递交的上述材料后,将会通过预留的电子邮箱向投标人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自行前往预留邮箱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未预留任何联系方式、未及时关注下载等投标人自身失误、错误等原因而导致投标人未能获取到《招标文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2021年9月1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9月7日17时30分止。
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收款单位账户为: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华夏五金城支行,账号:1102181209100002991,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转账时请备注“招标文件费”。未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联系人:辛丰宇、徐鹏程,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8352000889。
6.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15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jsecc0711@163.com。
3.本项目的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8不见面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一并递交(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0515-84198010。
七、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评审不通过或无效标的有效投标文件参与评审。
2.评标基准价A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投标人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价为5个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有效投标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评审不通过或无效标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无效投标文件不参加评标。
3.报价得分的计算: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评审不通过或无效标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满分为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此处百分点指偏差率,下同)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线性比例内插。【例如:某投标人报价为0.65%,评标基准价为0.55%,则该投标人得分=100-(0.65%-0.55%)/0.55%*100*0.2,以此类推】,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偏差率计算方法(偏差率>0则为高于评标基准价,偏差率<0则为低于评标基准价):偏差率=(投标费率-评标基准价A)/评标基准价A*10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算术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八、付款方式
工程量完成30%时,支付检测费用的10%;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至检测费用的30%;工程量全部完成且经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检测费用的50%;审计完成后,按审计结论支付至检测费用的8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按审计结论结清余款。(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信息发布媒介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十、信息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
十一、本项目招标事项有关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庞亚捷
联系电话:0515-80868096
联系地址:滨海县城育才西路246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辛丰宇、徐鹏程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8352000889
联系地址:滨海县S327与西湖路交汇处西配送超市商务楼1幢601~612室
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滨海县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滨海县城育才西路246号
联 系 人
庞亚捷
电 话
0515-80868096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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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木渎镇珠江南路1083号2幢627号
联 系 人
辛丰宇
电 话
18352000889
电 子 邮 件
199269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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