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观区西江江豚迁地保护基地与长江干流连通及水体交换工程咨询、专题论证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aq-2022-277
预算金额396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瑞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2-08 17:36信息来源: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编号

GC-AQ-2022-277

项目名称

大观区西江江豚迁地保护基地与长江干流连通及水体交换工程咨询、专题论证

招标人名称

安庆市大观区水利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8日09时30分

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2日17时30分

招标人代表

郭瑞

监督人员

王勇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武汉长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

3960000.00元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姚仕明,证书名称:水利工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4110238

团队人员:渠庚、刘洪鹄、林木松、栾华龙、雷文韬、李荣辉、岳红艳、王志刚、刘晓路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含水利水电)、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投标人业绩:

1、安庆市化学品洗舱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2、安庆港中心港区长风作业区一期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3、安庆港中心港区长风作业区二期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编制。

4、皖河新港(一期)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涉河方案、防洪补救措施、水土保持 4 个专项技术咨询。

5、长江马鞍山河段二期整治工程技术服务。

6、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

项目负责人奖项:

1、《长江中下游河道崩岸风险评估与治理关键技术及应用》获长江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2、《长江防洪模型关键技术研究》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3、入选第六届水利青年科技英才。

4、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980000.00元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周庆欣,证书名称:水利工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4110083

团队人员:王建成、李宙、张光兴、曾秀英、谢章绍、马卓荦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含水利水电)、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投标人业绩: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梧州市城区莲花山段河道整治工程总承包。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3990000.00元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

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陈安庆,证书名称: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长资502329

团队人员:郭红亮、张海浪、魏继中、徐萍、郑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含水利水电)、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水库枢纽)专业甲级资质

业绩及奖项

投标人业绩:/

评标情况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建平 联系电话:0556-5991160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柯建平,联系电话:0556-5991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5991018,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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