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工程(东方绿舟站-西岑站)项目经理部排流柜采购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7-SH17X-XJ-2023-002
我项目因施工需要,拟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物资采购。
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上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3月20日17点00分之前提交报价,届时我公司将在铁建云采平台上开启各单位报价单。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上海17号线西延伸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
1、询价内容:
2、技术标准及要求:
上海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工程(东方绿舟-西岑站)项目经理部项目中招标文件及设计联络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运输方式:自选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供货通知后1个月内
5、收货地点:上海市青浦区
6、收货联系人:潘在亮
7、其他要求
无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物资批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会同监理等相关成员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关款项,90天内结算物资全部货款的60 %(付款达到60 %)。
(2)安装及调试完成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关款项三个月内结算全部货款的25%(付款达到85 %),项目开通验收合格后,结算全部到货款的10%(付款达到95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开通正式运营后两年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全部货款。(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产品质量的终生保证责任)。
(3)甲方根据实际资金状况进行支付,如(建设单位/总包方)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4)乙方在申请付款之前,向甲方提供与应收款等额的且税率为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足,其差额增值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的当期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
2、结算要求:
向甲方提供与应收款等额的且税率为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足,其差额增值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的当期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
四、询价起止时间:
2023年3月16日上午8:00-2023年3月20日下午17:00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报价人员应在报价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被授权报价人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报价单位资质文件
不限于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评价,用户证明等
六、报价:
请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7:00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我项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在亮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兴路111号
电 话:18371055725
传 真:/
邮 箱:995740852@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工程(东方绿舟站-西岑站)项目经理部
2023年3月16 日
询价编号:ZT1107-SH17X-XJ-2023-002
我项目因施工需要,拟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物资采购。
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上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3月20日17点00分之前提交报价,届时我公司将在铁建云采平台上开启各单位报价单。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上海17号线西延伸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
二、询价内容及要求:
1、询价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排流柜 | KDPL-2 | 台 | 2.00 | |
2 | 监测装置 | DZJ-3 | 台 | 2.00 | |
3 | 监测点传感器 | DZC-3 | 只 | 30.00 | |
4 | 光电装换装置 | IMC-21-M | 只 | 30.00 | |
5 | 回流箱 | HLX-2 | 只 | 4.00 | 含托架 |
6 | 参比电极 | Mo/MoO3 46×1330m | 只 | 30.00 | |
7 | 回流在线监测系统 | Ⅰ型 | 套 | 1.00 | 既有站监测主机扩容及复式系统升级 |
2、技术标准及要求:
上海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工程(东方绿舟-西岑站)项目经理部项目中招标文件及设计联络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运输方式:自选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供货通知后1个月内
5、收货地点:上海市青浦区
6、收货联系人:潘在亮
7、其他要求
无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要求:
1、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物资批次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会同监理等相关成员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关款项,90天内结算物资全部货款的60 %(付款达到60 %)。
(2)安装及调试完成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相关款项三个月内结算全部货款的25%(付款达到85 %),项目开通验收合格后,结算全部到货款的10%(付款达到95 %),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开通正式运营后两年内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全部货款。(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产品质量的终生保证责任)。
(3)甲方根据实际资金状况进行支付,如(建设单位/总包方)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
(4)乙方在申请付款之前,向甲方提供与应收款等额的且税率为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足,其差额增值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的当期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
2、结算要求:
向甲方提供与应收款等额的且税率为合同条款第一条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足,其差额增值税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的当期合同款中直接扣回。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
四、询价起止时间:
2023年3月16日上午8:00-2023年3月20日下午17:00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报价人员应在报价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被授权报价人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
2、报价单位资质文件
不限于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评价,用户证明等
六、报价:
请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7:00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我项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在亮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茸兴路111号
电 话:18371055725
传 真:/
邮 箱:995740852@qq.com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工程(东方绿舟站-西岑站)项目经理部
2023年3月16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