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石港镇城管执法摩托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通州区石港镇城管执法摩托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20240510;
项目名称:通州区石港镇城管执法摩托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约8.10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采购城管执法摩托车9台,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二、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满足以下规定,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5月24日14时00分。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送地点):石港镇便民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2、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电子转账,中标供应商将凭“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供货、安装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701465165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金贸国际2501
联系人:褚子彧
联系电话:1515288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