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师范大学小型电动清洁车(后勤保障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1.8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100807592020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叶老师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师范大学小型电动清洁车(后勤保障部)反向竞价 (项目编号:2021100807592020 )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小型电动清洁车(后勤保障部)反向竞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1100807592020

项目联系人:叶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计划文号:[2021]62696号

采购计划金额(元): 120000

预算总额(元):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编码:339900

项目所在行政区划名称:浙江省本级

报价起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0:00 - 2021年10月14日 15:3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浙江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谢老师 0579-82282070

采购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330000470003513H

采购单位预算编码:303008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2021年10月26日

总成交金额(元):118500 (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金华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1566号农贸市场4楼东区A街 118500.0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交货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成交金额(元) 报价明细
1 容恩 容恩 R-ZQS 1 - 118500.0

六、保证金金额、收款银行、用户名及卡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要求
1 金华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质保期:质保期:1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付款条件:付款条件:成交方向采购方出具付款项的全额增值税发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成交方先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质保金,并提供质保金付款凭证及其他符合采购方付款流程所需其他材料的前提下,采购方在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服务投诉和索赔,质保金无息返还。。3、供货时间及地点:供货时间及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地点: 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浙江师范大学校内
。4、售后服务:售后服务:
一、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成交方提供的货物因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成交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成交方要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
2、质保期结束后,成交方仍应负责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并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
二、培训保障:
成交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对采购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采购方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成交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均由成交方承担。
三、维修响应时间:质保期内,保修的货物在使用中发生问题时,接到采购方电话通知后,成交方需在1小时内响应,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质保期结束后的维修响应时间与质保期内相同。
。5、验收方法及方案:验收方法及方案:
1、由成交方负责将货物免费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进行安装、调试。
2、按照合同规定及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
3、要求产品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4、采购方在到货并在成交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6、特别说明:特别说明:
1.采购单的商品及功能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必须全部满足,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如是因供应商不合理理由导致的,采购方有权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诉,将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须签订线下合同,以线下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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