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交场站高速识别道闸系统及智能蓝牙道闸系统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41.4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pzbwh-2023-017
预算金额41.49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19955312737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工19955312737
中标公司芜湖三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1.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交场站高速识别道闸系统及智能蓝牙道闸系统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3-017
二、项目名称:公交场站高速识别道闸系统及智能蓝牙道闸系统采购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芜湖三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新时代商业街江岸明珠86号
中标金额:4149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爱剑 孔庆瑜 马晓阳 朱先智 朱先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收费:(1)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以上代理服务费最终金额*80%。
收费金额:398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
①合同名称:高速车牌识别连网系统配置-自动识别LPR100系统C款工程;签订时间:2019.4.16;
②合同名称:车辆摄像识别收费系统设备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20.1.1;
③合同名称:芜湖市广播电视台道闸自动识别系统工程;签订时间:2019.9.28;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栋3楼301室,联系电话:19955312737。
5、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质疑及异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阳天北路9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53-571236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9955312737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3-017
二、项目名称:公交场站高速识别道闸系统及智能蓝牙道闸系统采购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芜湖三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新时代商业街江岸明珠86号
中标金额:4149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实时车牌识别高清摄像机 品牌(如有):深讯科 规格型号:SXK-LPR100 数量:10套 单价:52202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爱剑 孔庆瑜 马晓阳 朱先智 朱先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收费:(1)如中标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以上代理服务费最终金额*80%。
收费金额:398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
①合同名称:高速车牌识别连网系统配置-自动识别LPR100系统C款工程;签订时间:2019.4.16;
②合同名称:车辆摄像识别收费系统设备租赁合同;签订时间:2020.1.1;
③合同名称:芜湖市广播电视台道闸自动识别系统工程;签订时间:2019.9.28;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栋3楼301室,联系电话:19955312737。
5、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质疑及异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阳天北路9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53-571236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995531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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