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0 16: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乙丙橡胶铁路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2-FW-0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乙丙橡胶铁路代理服务项目,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落实公司提质增效工作要求,乙丙橡胶部分路线采用铁路运输,综合吉林地区铁路运输实际情况,拟招标铁路运输门到门代理服务商,将产品从吉林周边具备铁路发运条件的站点,通过铁路棚车运输的方式发运时进行代理服务,并垫付发运全过程中发生的运费及杂费。
2.2运输方式:铁路运输(门到门)。
2.3运输项目及数量:乙丙橡胶铁路代理服务,预计5765吨。上述运量为2022年下半年预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运量存在“零”的可能性,招标人不负责任)。
2.4起运点:吉林石化公司指定库房,到站地点以招标人具体业务订单为准。
2.5运输时间: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31日。
2.6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将乙丙橡胶从吉林石化公司指定库房运输至铁路发运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业务订单办理铁路请车、发运、代垫铁路运费、保险等工作。铁路车辆到站后,负责将乙丙橡胶货物转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综合代理费,含上述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公路运输费、装卸费、货物保险费、防护材料购置费、防护费、铁路运输代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详见附件。
报价分解表(单位:元/吨)
序号 | 目的地 | 运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1 | 许昌市 | 60 | 483 |
2 | 威海市 | 300 | 376 |
3 | 南京市 | 200 | 397 |
4 | 天津市 | 100 | 266 |
5 | 扬州市 | 100 | 409 |
6 | 潍坊市 | 200 | 313 |
7 | 高密市 | 100 | 313 |
8 | 青州市 | 100 | 313 |
9 | 马鞍山市 | 200 | 425 |
10 | 唐山市 | 100 | 232 |
11 | 合肥市 | 200 | 418 |
12 | 深圳市 | 200 | 758 |
13 | 诸暨市 | 200 | 432 |
14 | 泉州市 | 185 | 718 |
15 | 武汉市 | 185 | 548 |
16 | 济宁市 | 200 | 351 |
17 | 长沙市 | 200 | 663 |
18 | 荆门市 | 200 | 552 |
19 | 厦门市 | 200 | 740 |
20 | 南安市 | 185 | 761 |
21 | 新乡市 | 100 | 447 |
22 | 高阳县 | 100 | 273 |
23 | 招远市 | 100 | 346 |
24 | 保定市 | 60 | 274 |
25 | 德州市 | 60 | 335 |
26 | 济南市 | 60 | 335 |
27 | 东营市 | 60 | 324 |
28 | 龙口市 | 60 | 353 |
29 | 台州市 | 185 | 493 |
30 | 玉环市 | 185 | 506 |
31 | 福州市 | 185 | 704 |
32 | 商丘市 | 60 | 443 |
33 | 佛山市 | 60 | 771 |
34 | 柳州市 | 100 | 768 |
35 | 莱芜市 | 60 | 320 |
36 | 嵊州市 | 60 | 468 |
37 | 邢台市 | 60 | 328 |
38 | 余姚市 | 105 | 432 |
39 | 张家港市 | 60 | 421 |
40 | 太仓市 | 60 | 427 |
41 | 北京市 | 60 | 243 |
42 | 句容市 | 300 | 404 |
43 | 淄博市 | 105 | 320 |
44 | 茂名市 | 105 | 841 |
注:1.报价要求:a.投标人按照线路,根据报价表中最高限价要求进行报价,最后计算投标总价。计算公式:投标总价=代号项中∑(运量×单价);b.投标人所投标价格为所投标段全线路运输,仅对其中部分线路报价视为无效投标;c.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投标报价的影响进行报价;d投标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税率为9%增值税;e运输起运地为吉林市,到达地设定由招标人指定的到各用户所在地级市指定的收货位置;d价格按货物净重计算,包装物重量不计入结算价格;
2.投标报价单价不可高于各线路的最高限价,任意一线路报价单价高于该线路最高限价的,取消投标资格。
3.运输采用(元/吨)方式报价;
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5.包装情况:铁质箱,货物净重为1.05吨(或0.75吨)/箱,包装箱重55kg±2kg;铁路单车最大装载量48.3(或34.5)净重吨;
装载要求:铁路整车运输不得拆分。不得在我方货物上放置其他货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财务上独立运行,并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从事货物铁路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同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可以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任意发票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具有铁路运输代理能力、资质和经验。(需提供铁路运输服务或铁路代理合同复印件及铁路货票)。
3.3投标人须提供信息化服务手段,可提供实时查询服务;须提供铁路车辆动态跟踪软件截图资料。
3.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
(1)承运商中标签订运输合同后,必须对承运货物进行的保险,单车次发运货物保额不低于40万元;
(2)投标人承诺接收不少于总费用(含铁路运费)30%的3个月期承兑汇票。
(3)投标人如若中标,在接到运输任务24小时内必须落实铁路运输计划并完成铁路配车,并有业务人员负责现场提货相关事宜。根据招标人生产需要,投标人的管理及作业人员需提供24小时服务。
(4)投标人如若中标,执行运输任务能够全程对货物进行跟踪,并按甲方要求填报铁路车辆在途运行情况,每日15时前上报甲方调度。铁路车辆装车货后必须录制至少30秒钟视频,要求车辆号、货物明显标识、运单等内容清晰;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厂家或仓库,须录制至少30秒钟视频,要求用户所在地(或工厂)明显标识、货物明显标识、签收的运单等内容清晰。以上两段视频资料及时发送给甲方,甲方存档备案。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6)投标人信誉良好,无工商、质检和环保等行政管理机构处罚记录。
(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招标人有与此项目有关的应急需求时,须能提供两名以上上岗资质的叉车司机。(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8)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遇疫情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送货时,不低于3日的到端仓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9)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遇疫情或其他原因造成到端站到门产生其他额外费用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10)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无法按时装车(或取消发运)时。发生的已申请到的火车延站费、取送车费短驳运费等一切费用均计入投标人成本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1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吉林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中转库房,为招标人提供货物暂存服务(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凭证)
(12)投标人须在本项目投入三名以上现场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安全管理培训。(需投标人提供劳务合同和社保证明及相应培训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若中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办理准入手续,需要按照相关准入要求提供准入申请资料,推荐的拟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准入申请材料递交给招标人。
3.10价格上浮说明。
铁路运输分为整车运输与零担运输,单次运量≥20吨为整车运输;结合铁路运输实际情况,招标人对单节火车一个到站单个送货地点低于20吨时的中标价格零担运输部分给予价格上浮考虑,计算标准如下:
(1)一个到站单个送货地点运量<10T时,零担价格在整车价格基础上上浮20%;
(2)一个到站单个送货地点运量<20T且≥10T,零担价格在整车价格基础上上浮7%。
3.11若投标人中标并与招标人签订运输合同后,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违反合同约定被招标人停运以及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承运招标人任务时,中标人对此应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或谈判费用、重新招标或者协议谈判后价格与原中标价之间的差值部分等;
3.12招标人根据发运实装货物净重结算。若无法达到铁路最低计费重量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差价。
3.13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可选择使用吉林石化公司铁路专用线装车,使用该专用线时所需手续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办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3.1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供监控授权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2年6月10日19:00至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2-06-220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开标时间:2022-06-2208: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850;0432-63983960;0432-63983372。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项目联系人:吴亚岚
电话:0432-63983891
传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wuyal@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