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17年查干哈达苏木居民饮水绿化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61号????采购项目子包编号:1,2信息来源: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461号
预算金额69.81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市达茂旗查干哈达苏木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红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众鑫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云彩
中标公司中安盈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包头市普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17年查干哈达苏木居民饮水绿化工程
2017年查干哈达苏木居民饮水绿化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2017年查干哈达苏木居民饮水绿化工程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461号 | ||||||||||||||||||
评审日期: | 2017年07月27日 | ||||||||||||||||||
公示日期: | 2017年07月28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一标段: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经营范围内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3、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4、投标人取得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投标人取得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达茂旗查干哈达苏木人民政府 | ||||||||||||||||||
采购人地址: | 查干哈达苏木 | ||||||||||||||||||
采购人联系人: | 红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764960333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众鑫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十二路世纪青城16号楼10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7271510182600032395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西街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郭云彩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2017年查干哈达苏木居民饮水绿化工程招标公告.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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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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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杨丽 史学历 王晓波 石彤彤 郝静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查干哈达苏木人民政府、内蒙古众鑫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众鑫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2017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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