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纳龙项目地材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纳龙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NLZCB标段项目经理部需要,现拟对所承建项目工程用材料主体用河砂、临建用河砂、临建用碎石、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特发布此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S26 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纳龙项目)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该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省道S224曹羊公路K210+255公里附近,同时考虑向西出线问题,布线起点桩号为K0+000,设计起点确定为与曹羊线交叉处东侧900米,里程桩号为K2+100;本项目终点位于准格尔旗长滩村西,与S31大饭铺至龙口高速公路相接,接于长滩枢纽互通(互通工程规模计入大龙高速),终点桩号K56+320。主线路线长度为54.685公里,路面工程总长度40.282公里,总面积888.527千平方米:设置特大桥2008米/1座、大中桥9970米/28座.涵洞94道,分离式立交3处,互通立交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天桥15座,通道桥4座,通道涵11道,主线征用土地约7105亩。同步实施沙圪堵连接线路线长度为8.969公里,路面工程总面积146.874千平方米:设置大中桥589.2米/2座、涵洞18道,分离式立交1处:征用土地493.4亩。
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1米。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本项目工程用主体用河砂、临建用河砂、临建用碎石、粉煤灰。本次招标总量河砂40000吨、粉煤灰3000吨、临建碎石1450吨。
2.3规格型号: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1主体河砂中粗(水洗砂)吨20000
2主体河砂中粗(干砂)吨20000
3粉煤灰一级吨3000
4非主体碎石混料吨1450
包件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B011主体河砂中粗(水洗砂)吨20000
2主体河砂中粗(干砂)吨20000
3粉煤灰一级吨3000
4非主体碎石混料吨1450
说明:投标单位可对以上1个包件进行投标,分项成交根据投标报价及综合实力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包件最大个数为1个。
2.4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
主体用砂:符合《公路工程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 ,其中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细度模数3.0-2.3,天然砂2区,同时符合《建筑用砂》GB/T 14884-2001,里面对规格、类别、技术要求均作出相应规定;
临建用砂:天然中粗砂符合《公路工程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同时符合《建筑用砂》GB/T 14884-2001,里面对规格、类别、技术要求均作出相应规定;
临建用碎石:符合《公路工程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连续级配碎石:满足上述要求外,
应满足项目业主、总监办、监理处等对材料提出的合理要求。
2.5交货时间:按照采购单位提出的要求执行。
2.6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乌龙素沟
3.资格审查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良好的资金实力。
4.2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冶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5已在五矿集团电商平台完成注册认证,并且服务关系正常。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至 2024年1月16日9:00。
5.2发售方式: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5.3发售价格: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套。
5.4潜在投标人看到招标公告后,缴纳购买标书款,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交纳的标书款后,投标人可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5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标书款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文件应提供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可以银行汇票、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开标前能够进账的)。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递交凭证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招标机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保证金待评标结束公布中标单位后退还。
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2.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6.2.2中标人有串标、围标等违法投标行为的;
6.2.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6.2.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逾期在电商平台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中国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
8.开标时间及要求
8.1开标时间: 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
8.2开标地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5849164918 15774997787
邮 箱:3103903021@qq.com
10.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15110101040023882
11.履约保证金请提交到以下账户:(本条可根据实际情况删减)
单 位 名 称: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0300MA3Q05DL4N
地 址、电 话: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泰山路278号、0533-8409733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15110101040023882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纳龙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NLZCB标段项目经理部需要,现拟对所承建项目工程用材料主体用河砂、临建用河砂、临建用碎石、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中国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特发布此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S26 纳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纳龙项目)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交科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该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省道S224曹羊公路K210+255公里附近,同时考虑向西出线问题,布线起点桩号为K0+000,设计起点确定为与曹羊线交叉处东侧900米,里程桩号为K2+100;本项目终点位于准格尔旗长滩村西,与S31大饭铺至龙口高速公路相接,接于长滩枢纽互通(互通工程规模计入大龙高速),终点桩号K56+320。主线路线长度为54.685公里,路面工程总长度40.282公里,总面积888.527千平方米:设置特大桥2008米/1座、大中桥9970米/28座.涵洞94道,分离式立交3处,互通立交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天桥15座,通道桥4座,通道涵11道,主线征用土地约7105亩。同步实施沙圪堵连接线路线长度为8.969公里,路面工程总面积146.874千平方米:设置大中桥589.2米/2座、涵洞18道,分离式立交1处:征用土地493.4亩。
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1米。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本项目工程用主体用河砂、临建用河砂、临建用碎石、粉煤灰。本次招标总量河砂40000吨、粉煤灰3000吨、临建碎石1450吨。
2.3规格型号: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1主体河砂中粗(水洗砂)吨20000
2主体河砂中粗(干砂)吨20000
3粉煤灰一级吨3000
4非主体碎石混料吨1450
包件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B011主体河砂中粗(水洗砂)吨20000
2主体河砂中粗(干砂)吨20000
3粉煤灰一级吨3000
4非主体碎石混料吨1450
说明:投标单位可对以上1个包件进行投标,分项成交根据投标报价及综合实力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包件最大个数为1个。
2.4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
主体用砂:符合《公路工程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 ,其中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细度模数3.0-2.3,天然砂2区,同时符合《建筑用砂》GB/T 14884-2001,里面对规格、类别、技术要求均作出相应规定;
临建用砂:天然中粗砂符合《公路工程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同时符合《建筑用砂》GB/T 14884-2001,里面对规格、类别、技术要求均作出相应规定;
临建用碎石:符合《公路工程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连续级配碎石:满足上述要求外,
应满足项目业主、总监办、监理处等对材料提出的合理要求。
2.5交货时间:按照采购单位提出的要求执行。
2.6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乌龙素沟
3.资格审查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年检合格,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良好的资金实力。
4.2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冶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无不良合作记录。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5已在五矿集团电商平台完成注册认证,并且服务关系正常。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月12日9:00至 2024年1月16日9:00。
5.2发售方式: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5.3发售价格: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套。
5.4潜在投标人看到招标公告后,缴纳购买标书款,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交纳的标书款后,投标人可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5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纳标书款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文件应提供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可以银行汇票、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开标前能够进账的)。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将递交凭证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招标机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保证金待评标结束公布中标单位后退还。
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2.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6.2.2中标人有串标、围标等违法投标行为的;
6.2.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6.2.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7.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逾期在电商平台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中国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
8.开标时间及要求
8.1开标时间: 2024年1月22日11时00分。
8.2开标地点: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先生 张先生
电 话:15849164918 15774997787
邮 箱:3103903021@qq.com
10.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请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15110101040023882
11.履约保证金请提交到以下账户:(本条可根据实际情况删减)
单 位 名 称:中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70300MA3Q05DL4N
地 址、电 话: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泰山路278号、0533-8409733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1511010104002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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