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惜福镇北河金院路以西段清淤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64.9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4.99万元
招标公司青岛天一人和东胜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梁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盼0532-89657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惜福镇北河金院路以西段清淤整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惜福镇北河金院路以西段清淤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 264.9977 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天一人和东胜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和护岸工程。即:桩号 5+340-5+744 段河道清淤底宽 7-9 米,工程采用格宾笼护岸,护岸长度 480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惜福镇北河金院路以西段清淤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惜福镇北河金院路以西段清淤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 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 营权证书》;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垃圾运输资格的,须与持有《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 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 圾运输合作协议,同时应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垃圾运输合作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建 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注明合同的当事人、签订时间、有
效期等内容;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 2023 年 7 月 5 日 9 时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到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 177 号水悦城 1 号楼 705,电话:0532-89657988)进行报名并获取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整,报名时缴纳)。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要求的全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报名将被 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 177 号水悦城 1 号楼 7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 177 号水悦城 1 号楼 705 室
七、其他
控制价:2649977.00 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天一人和东胜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王沙路 1373 号智慧之城售楼处 联 系 人:梁经理
电 话:18553282389
电子邮件:11025717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城阳区水悦城 1 号楼 705
联 系 人: 焦盼
电 话: 0532-89657988
电子邮件: qdhfy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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