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合镇合理村委会戈利卡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gg2023-0503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合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誉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596943445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5
公告正文
凤合镇合理村委会戈利卡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ZGG2023-0503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凤合镇合理村委会戈利卡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5万元,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合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规模115.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合镇合理村委会戈利卡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合镇合理村委会戈利卡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
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屮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必须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
师资格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年检合格)及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年检合格);
5.提供近三年经与投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6.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项目所在地
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05月04日至2023 年05月10日(法定假
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由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
核证(B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法定代表和授权代理人需亲
笔签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一套到云南誉桥
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高新区昌源中路万科云子8幢2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14 时0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高新区昌源中路万科云子8幢2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高新区昌源中路万科云子8幢201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合镇合理村委会戈利卡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已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文件【寻财农(2023)25号】中共凤合镇第四届委员会第57
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整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合镇人民政府。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寻甸县风合镇。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4其他内容:
2.4.1.招标内容:凤合镇合理村委会戈利卡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内容包括:道路硬化、排
水沟、氧化塘、毛石挡墙建设等,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机构处借原稿图纸自行复印;如需要电子版图纸,请自行携带u盘到招标代理机构拷贝。招
标代理机构对电子版图纸与纸质图纸不一致负直接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05月25日14时00分。
6.3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
明市高新区昌源中路万科云子8幢201。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合镇人民政府
地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376914623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誉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昌源中路万科云子8幢201
联系人:张工骆工 毕工 张工
电话:15969434454、18589301141、18788578752、13888072397
传 真:(0871)6833220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寻甸回族彝族白治县凤合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 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凤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
联系人:周主任
电 话:137691462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誉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高新区昌源屮路万科云子8幢201
联系人: 张工、骆工、毕工、张工
电 话: 15969434454
电子邮件: 1780450214@qq.com
敛私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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