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州市环卫处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6.1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jc-2023-06-20
预算金额16.14万元
招标公司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李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8055768
中标公司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6.1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JC-2023-06-20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环卫处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凌湖路富邦产业园P-3栋
成交金额:161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 11 区 1 号楼 4 号,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1805576811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与宿蒙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7-3937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 11 区 1 号楼 4 号
联系方式:18055768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采购人)、李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7-3937819、18055768113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环卫处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凌湖路富邦产业园P-3栋
成交金额:161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环卫处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环卫处垃圾填埋场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共计6台设备(CODcr水质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自动分析仪、数采仪、PH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水质自动采样器、流量计)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日常养护、易损件及耗材的更换、设备标定校准、数据传输系统维护、自动采样器维护、设备药剂的更换、在线房及设备卫生打扫等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 11 区 1 号楼 4 号,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1805576811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与宿蒙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7-3937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光彩大市场 11 区 1 号楼 4 号
联系方式:18055768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采购人)、李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7-3937819、1805576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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