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项目(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jdy2024-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5
公告正文
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JJDY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黑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为北安市内的商业银行,并在北安市区设有经营场所。并取 得了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行号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3.3如银行存在重大资信问题(以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核实情况为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项目; 3.4投标人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承担预售款监管风险的能 力; 3.5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 违约事件; 3.6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企业财务 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 业财务报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 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况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开标会、开标等。 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日上 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 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1898-A4栋2单元701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 印件1份)(3)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原件1份):(4)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招标文件售价 5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1898-A4栋2单元7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外滩1898-A4栋2单元701。 七、其他 项目编号:JJDY2024-003 1.招标条件 拟对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北安市房产 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房产服务中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项目(二次) 2.2服务地点:北安市 2.3服务周期:自签订《北安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合作协议》起至协议终止 2.4入围家数:2家 2.5招标范围: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一)该商业银行须确定从事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部门或支行及营业网点; (二)负责市房产服务中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与各方 的技术对接及系统软硬件日常维护,中标方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监管机构三方签订《北安 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前,能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软件的技术要求完成各方 技术对接,系统达到各方正常运行状态,相关网络专线达到网络监管条件,实现有关监管信 息的即时传递与数据交换; (三)具备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能为市房产服 务中心履行监管职责提供账户开立、资金收存、资金划拨、账户注销、银行冲正及解除监管、 账户账目核对等业务相关金融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为北安市内的商业银行,并在北安市区设有经营场所。并取 得了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行号;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3.3如银行存在重大资信问题(以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核实情况为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项目; 3.4投标人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承担预售款监管风险的能 力; 3.5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 违约事件; 3.6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企业财务 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 业财务报表,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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