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03230007
预算金额189.2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4862235
中标公司湖南铭顺景观建设有限公司189.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00323000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铭顺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0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323000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道路、花坛等卫生清理及道路交通整治 清扫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498500
2 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安装及维护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58500
3 市容环保整治、数字化案卷、12345投诉处理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598500
4 油烟空气污染治理 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38500
5 河堤河滩整治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98500
 合计金额小写: 18925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1892500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4-20 —— 2021-04-1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辖区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卫生清理维护

全面清洁道路两侧,对辖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垃圾堆物进行大致分类处理。做到无砖头瓦块、无杂物、无白色污染等。在可视范围内不能出现暴露垃圾和污物。将所有垃圾包括辖区内楼栋及背街小巷大件垃圾清理到指定倾倒点;遇有重大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时,必须在时限内完成。

2

花坛日常清理维护

对辖区范围内的花坛进行维护,定期修剪花草、景观树木;按时养护,做到花坛内无杂物、垃圾、无杂草丛生,保持整洁美观。

3

道路交通整治

每周六周日双休日大清洗,集中所有设备和随车清洗人员,对辖区范围内道路的人行道、路名牌、交通标线进行人机配合清洗,确保清洗见本色,无积泥、无积尘、无积砂。

4

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安装及维护

公共照明灯具完好无损,照明系统设置独立开关控制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各类金属栏、杆、桩、牌、盖等以油漆作为保护层的公共设施,表面油漆无明显脱落、无明显锈迹,安装牢固。用于固定单(电动车)车库(棚)的支架应牢固、整齐、美观。公园椅等休闲设施油漆无明显脱落、无腐烂、无倒塌、断裂等安全隐患。公共娱乐设施安装牢固、油漆无明显脱落、表面无锈蚀、无安全隐患,现场设置警示标识与使用说明。水景、易攀爬的设施有禁止行为警示标识。室外健身、公共娱乐设施每日巡查一次,每季度养护一次。道路、沟渠、围墙、围栏每周巡查一次。

5

油烟污染防治

全面整治餐饮油烟直排。辖区范围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进行全面清点上报,并督促店家予以整改到位

6

空气污染治理

对辖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社区部分地方(不含已交市政的道路)、空隙地块、项目拆迁地块等黄土裸露地块进行清理整治并覆盖撒种草籽。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经营销售燃烧散煤等现象进行制止。

对辖区拆迁区域扬尘污染进行防治和治理。当检测到PM2.5大于标准时,立即启动雾炮车进行降尘处理。

7

河堤河滩整治

对杂物、垃圾、水上漂浮物等进行清理至指定倾倒点。

8

文明创建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整治

全面清理占道经营,对辖区范围内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沿街洗碗、洗菜、堆放杂物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沿街占用人行道开展洗车、维修、电焊加工等作业的进行清理整治。对长期占用小区门厅、楼道、过道,绿化带、架空层、消防通道等公共部位的废旧物品杂物,以及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失去使用功能的“僵尸车”(含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车、三轮车等)进行清理整治

9

数字化城管案卷处置

当接收到数字化城管案卷时,要求在1小时内到达案卷现场,并按数字化案卷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处理完毕,同时不能返工。

10

12345,110投诉处置

12345、110平台转接的案卷,要求在1小时内到达案卷现场,并按数字化案卷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处理完毕,同时不能返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7708.3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湖南铭顺景观建设有限公司:43050175363600000160)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应针对各项内容制定详尽的服务方案和实施计划,以确保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圆满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标准。

2、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应服从采购方的监督、管理、指导,若因不遵守规定或管理不善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作为处罚;给采购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除予以赔偿外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作为处罚。

3、应确保各方安全,必须加强其聘用人员劳动安全教育,为其聘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若发生交通、劳动安全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应确保投入的相关设备能够正常运行,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及相关善后事宜,均由乙方负责。设备的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或驾驶证,需将证件复印件交采购人备案。

5、应按工作任务情况合理安排所需的设备及人员,产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员工资应按时支付不得拖欠。

6、应指定1-2名现场主要负责人,负责现场全部事务管理,及时在相关微信工作群中发布工作信息、图片,并定期汇总给采购方指定人员;

7、现场主要负责人每月初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标准、检查考核方案、安全培训计划、当月费用明细表,对于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日常记录,月末汇总的形式上报给采购方。

8、现场主要负责人作为乙方的管理人员,应随叫随到,认真负责。对在提供服务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应积极妥善处理。

9、现场主要负责人方应安排人员每天对街道辖区范围内进行巡查,务必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处理。

10、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能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出现任何问题应第一时间通知现场主要负责人,不得瞒报、虚报;

11、接到采购人临时安排的紧急任务时,应即刻启动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处理方案,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安排人员和设备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12、采购人将以服务标准及项目实施要求为基准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将予以扣分处罚处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方的指定人员负责具体验收工作。按考核标准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后应迅速进行检验,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服务的检验方式。

甲方的义务:

甲方有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义务。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对甲方所采购的服务提供建议的权利。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提供服务。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项目考核办法

1、定期检查:由采购人指定人员连同中标方现场主要负责人对中标方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中标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即时按规定的考核标准对中标方进行扣分处罚处理。现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2、不定期检查:由采购人指定人员对中标方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作好记录(图片、地点、时间、具体情况),以交办函的形式及时反馈给中标方现场主要负责人进行整改,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则按规定的考核标准对中标方进行扣分处罚处理。现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3、社会监督检查:(1)交办任务完成情况;投诉平台12345、区数字城管平台、区长信箱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任务;(2)上级检查;(3)媒体监督。

项目考核标准

1、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中1-8项检查未到达服务标准要求的,按未达到的指标情况扣除2-10分,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加扣5分;

2、环境卫生处理情况信息、图片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

3、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垃圾产生二次污染每次扣3分,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加扣5分;

4、正常工作期间设备、人员均未按规定到岗的每次扣4分;紧急任务情况下,设备、人员均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每次扣6分;

5、工作期间所投入的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导致工作滞后的扣4分;

6、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和职业培训,无记录每次扣5分;不定期检查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情况,发现未购买的每人扣5分。不定期检查设备驾驶人员的操作及驾驶证,若无证上岗即时撤换人员,每人扣10分;

7、数字化城管案卷处置以及12345110投诉处置交办的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的每项扣5分,完成的不达标的每项扣5分,超期半天仍未达标完成的加扣10分;

8、上级检查发现较严重或被领导点名批评的环境卫生问题,每次扣5分,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加扣5分;被媒体曝光的问题每次扣10分,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加扣10分;

以上每1分对应金额为1000元,每扣1分将根据合同金额相应的扣减1000元,按月进行考核,在支付服务费用时扣除。每月考核扣分达到40分为不合格,中标方标如果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与中标方终止合同,另行采购。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方一份、供应商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寿星街36号 地址: 银双路66号金色山庄9栋507房
法定代理人: 王开文 法定代理人: 陈玉
委托代理人: 李丹 委托代理人: 陈建松
电话: 0731-84862235 电话: 0731-85411969
传真: 0731-84862235 传真: 0731-8541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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