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购除雪剂(项目编号:LNTQXMGLYXGS—202103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11月 24 日13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QXMGLYXGS—2021038
项目名称:购除雪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采购需求:除雪剂1000吨(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结算数量为准)
技术要求及其他方面要求表
序号
主要参数
单位
基本指标
1
气味
;
无不快感觉的气味
2
溶液色度、颜色
溶液呈无色或浅色均一状态
3
粒径
%
固体粒径(1-6)mm占总质量的90%
4
溶解性
固体溶解后沉淀物小于3%
5
固体溶解速度
g/min
≥4.0
6
相对除雪能力
≥一级工业盐氯化钠除雪能力的90%
7
200g/溶液冰点
℃
-15≤冰点<-10
8
路面摩擦衰减率
湿基
≤10
9
半湿基
≤15
10
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
1.0 g/L溶液处理
5.0 g/L溶液处理
≤75
11
PH值
6.0-9.0
12
碳钢腐蚀率
mm/a
≤0.18
13
亚硝酸盐氮含量
mg/kg
≤250
14
混凝土抗盐冻质量损失
kg/㎡
≤0.3
15
总汞含量
小于0.15
总镉含量
小于2.5
总铬含量
小于50
总铅含量
小于35
总砷含量
小于15
16
组分(氯基除雪剂适用)
氯化钙:氯化镁:氯化钠:缓蚀剂(六偏磷酸钠)=35:45:15:5
1)供应商须提供除雪剂市级及以上质量、环保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由市级及以上检测机构盖章确认。且必须涵盖招标公告中“技术要求及其他方面要求表”,一至十六条均达到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不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2)产品质保要求:确保18个月以上不变质、变型。
3)产品质量要求:除雪剂必须符合《除雪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3851-2017)标准要求,如除雪剂国家标准未尽事宜应按照《除雪剂质量与使用技术规程》(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1558-2007)质量要求进行评定考核。
4)取样产品送往除雪剂CMA认证机构进行理化指标检验,符合除雪剂技术参数要求的认定为合格品,凡有1项或以上技术参数指标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责令二次供货,如二次供货仍然不合格的(不同时间、同一企业或不同地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除雪剂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有企业经营地或租用场地,有除雪材料库房(非露天),必须提供相关图片资料及库房平面图等证明,需带租赁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方便采购单位在使用时及时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购买每批次除雪剂入库前,要报采购人,采购人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抽样,现场抽样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到场并签字,现场随机开袋取样,取样重量不少于2kg。
7)采购人每次使用除雪剂出库前,要报采购人,须在采购人指定专人前,按采购人每次需求数量现场称重,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共同确认并签字。按照每次实际使用的称重的数量,做为最后结算的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及数量分期供货,每期交货期限2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11月 24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政府东侧新楼)
六、开启
时间:2021 年 11月 24 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lntqxmglyxgs@163.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请确保贵公司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一次性发送邮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顺城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 址:抚顺市顺城区高山路长春街
联系方式:024- 58067925/马列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 称: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香城家园1-2号门市
联系方式:13941342261/刘哲
邮箱地址:lntqxmglyx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银河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5022109200015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哲
电话:13941342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