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42023000158
预算金额1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珂028-65123888
中标公司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锦江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项目管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3000158
二、项目名称: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项目管理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迎宾大道298号4栋603号 1,3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项目管理 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一、项目概况 1、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2、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区部分道路进行整治,总长度约35公里,含车行道约30万平方米,人行道约10万平方米。将路面病害处治合格后拉毛,铺防裂卷材,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更换井盖等。人行道更换铺装、井盖、路缘石、树池等,增设城市家具、架空通讯、电力等缆线下地、增加排水管道等附属设施。/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范围 一、项目概况 1、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2、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区部分道路进行整治,总长度约35公里,含车行道约30万平方米,人行道约10万平方米。将路面病害处治合格后拉毛,铺防裂卷材,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更换井盖等。人行道更换铺装、井盖、路缘石、树池等,增设城市家具、架空通讯、电力等缆线下地、增加排水管道等附属设施。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项目前期: (1)编制《项目管理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协助办理本工程的各项建设审批、登记手续及协调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内外关系; (3)负责协助采购人有关本项目的合同洽谈与签订; (4)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实施期: (1)负责项目参建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等; (3)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相关部门、单位备案。 3、项目竣工和保修期: (1)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竣工结算; (2)负责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整理汇编移交;负责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3)组织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4)项目保修期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进度要求:按采购人要求的计划工期完成; 3、文明施工要求:督促施工企业文明施工满足四川省、成都市有关规定要求; 4、成本控制要求: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严把结算审核关,实现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采购人要求范围内。 (三)人员要求 1、合同期间供应商至少安排5人常驻采购人处,提供专业的管理服务。 2、派驻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三、其他要求 1、服务方案:①项目合同管理措施、②组织协调措施、③工期控制措施、④安全控制措施、⑤造价控制管措施、⑥质量保障措施、⑦项目风险管理措施。 2、实施方案:①项目理解与分析、②实施目标及依据、③项目计划安排、④服务人员安排、⑤应急预案处理方案。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至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2、服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3、报价: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员工资、服务费用、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4、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进行验收。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工程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程完工后再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6、其它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要求规定。 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至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进行验收。 1,39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宗远、蒙伶、岑樱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47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10423210200002191[2023]00479。
2、监督部门: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6513373,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133 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锦江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海椒市街13号
联系方式:028-86675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0楼
联系方式:028-6512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珂
电话:028-65123888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2023年锦江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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