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鹤岗市】鹤岗市松鹤A小区H、K组团智能物业、通讯工程补充工程总承包
金额
71.0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23894gc00180271
预算金额71.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吉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0451-81888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1
公告正文

鹤岗市松鹤A小区H、K组团智能物业、通讯工程补充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ZZ23894GC001802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鹤岗市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结转2015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鹤发改投资【2015】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中长期银行贷款,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松鹤A小区H、K组团智能物业、通讯工程补充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主机电源控制箱2台、摄像机电源管理箱2台、24口千兆交换机4台、32路硬盘录像机4台、4T硬盘20块、视频服务器2台、9路解码器2台、22寸显示器3台、分线器102个、联网切换器102个、主机光纤切换器32个、双向光端机32个。24B(24芯)光缆1236.256米、12B(12芯)光缆5622.288米、五类网线508.302米、3X2.5电缆1327.41米、新建监控管道(PE32)1282.717米、光纤熔接330链路、光纤测试330链路、12芯接头盒4个、24芯接头盒5个、熔接盘32个、新建方井600X600X800的84个、挖掘土方193.648立方米、垃圾外运、回填黑土229.648立方米、拆除、恢复面包砖384.813平方米、回填面包砖下水粉砂66.77立方米;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2.5招标范围: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预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后期维保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概算为:710,200.00元;
2.9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最高投标限价:75000.00元。工程最高投标限价:635200.00元及实际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匹配的施工及设计履约能力:
①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08月至2022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2.3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余岗位及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1月10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17时00分至2022年1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7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方式:0468-3415813
招 标 人: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华夏路17号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0468-334428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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