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00022210200012774-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项目其他生物制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3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市丰泽弘医药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允公科技文化产业园D座-1-301、1302
中标金额:136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天津市丰泽弘医药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允公科技文化产业园D座-1-301、1302 | 91120116550369013J | 136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天津市丰泽弘医药有限公司 | 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 | 20IU | 20000 | 0.0068万元 | 136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附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洁霜、郭天欢、谭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9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
联系方式:李跃廷,64407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修海龙,010-63961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海龙
电 话: 010-63961210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项目其他生物制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定稿)IS1155.doc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项目其他生物制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定稿)IS1155.doc
9.成交结果公告(货物).docx9.成交结果公告(货物).docx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 | 136.00 | 20000支 | 剂型:注射剂;规格:20IU;具有药品注册批件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3.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工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 | 工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 | 工业 | |||||
6.3 |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 | ||||
9.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 ||||
10.1 |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01包:27,200.00元整;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账号: 11001029200053007833。 | ||||
10.7.5 | 保证金 |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中标人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适用);(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 ||||
11.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
22.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___。 | ||||
23.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 ||||
23.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综合法务部;联系电话:010-52837446;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 ||||
24.1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允许 |
1-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允许 |
1-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不允许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不允许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允许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允许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允许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适用)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体响应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允许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供应商须具备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包含生物制品或诊断试剂。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允许 |
4 | 保证金 |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 不允许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允许 |
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允许 |
3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允许 |
4 | 投标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允许 |
5 | 签署、盖章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允许 |
6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 允许 |
7 | ★或*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或*号条款要求的; | 允许 |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及说明 | 数量 | 预算总金额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其它 |
1 | 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 | 剂型:注射剂;规格:20IU;具有药品注册批件 | 20000支 | 136万元 | 按照采购人要求发货,收到发货通知后,于72小时内发货 |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 15620支的经费需2023年结付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 |
1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2 | □中型企业□小微企业 | |||||
… | ||||||
合计: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制造商/生产厂家 | 产地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1 | 主设备/系统及标准附件 | ||||||
1.1 | …… | ||||||
1.2 | ……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售后服务 | ||||||
7 | 其他 | ||||||
8 | 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 ||||||
总价(元)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制造商/生产厂家 | 产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1 | |||||||
2 | |||||||
3 | |||||||
4 | |||||||
… | |||||||
总价(元)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 |||
总价(元)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响应报价的比例(%) |
1 | □小微企业□其他类型 | |||||
2 | □小微企业□其他类型 | |||||
… | ||||||
合计: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 | 136.00 | 20000支 | 剂型:注射剂;规格:20IU;具有药品注册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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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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