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137
预算金额23.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2023年农村供水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农村供水水质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137
项目名称:2023年农村供水水质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5,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
采购需求:查看
1.采购需求:对农村安全饮用水64个行政村屯390批次水样检测。按市水务局要求,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规定,并结合于洪区各地区地域特点、水质检测的任务量等方面的需求综合分析,按照 36 项水质常规检测指标开展检测工作。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具体包组检测范围如下:
001包检测范围:造化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北陵街道、陵西街道范围内的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水质检测次数约195次(具体以实际发生的次数为准,不超过195次)。
002包检测范围:沙岭街道、马三家街道、南阳湖街道、城东湖街道、迎宾路街道范围内的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水质检测次数约195次(具体以实际发生的次数为准,不超过195次)。
2.检测指标: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规定,并结合于洪区各地区地域特点、水质检测的任务量等方面的需求综合分析,确定按照以下水质常规检测指标开展检测工作:
序号
指标
水质检测
出厂水
末梢水
1
总大肠菌群


2
大肠埃希氏菌


3
菌落总数


4



5



6



7



8



9
氰化物


10
氟化物


11
硝酸盐


12
三氯甲烷


13
一氯二溴甲烷


14
二氯一溴甲烷


15
三溴甲烷


16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17
二氯乙酸


18
三氯乙酸


19
氯酸盐


20
色度


21
浑浊度


22
臭和味


23
肉眼可见物


24
pH


25



26



27



28



29



30
氯化物


31
硫酸盐


32
溶解性总固体


33
总硬度


34
高锰酸盐指数


35



36
游离氯


指标数合计
36
36

 
注:以上参数必须全部满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或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35,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
采购需求:查看
1.采购需求:对农村安全饮用水64个行政村屯390批次水样检测。按市水务局要求,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规定,并结合于洪区各地区地域特点、水质检测的任务量等方面的需求综合分析,按照 36 项水质常规检测指标开展检测工作。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具体包组检测范围如下:
001包检测范围:造化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北陵街道、陵西街道范围内的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水质检测次数约195次(具体以实际发生的次数为准,不超过195次)。
002包检测范围:沙岭街道、马三家街道、南阳湖街道、城东湖街道、迎宾路街道范围内的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水质检测次数约195次(具体以实际发生的次数为准,不超过195次)。
2.检测指标: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规定,并结合于洪区各地区地域特点、水质检测的任务量等方面的需求综合分析,确定按照以下水质常规检测指标开展检测工作:
序号
指标
水质检测
出厂水
末梢水
1
总大肠菌群


2
大肠埃希氏菌


3
菌落总数


4



5



6



7



8



9
氰化物


10
氟化物


11
硝酸盐


12
三氯甲烷


13
一氯二溴甲烷


14
二氯一溴甲烷


15
三溴甲烷


16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


17
二氯乙酸


18
三氯乙酸


19
氯酸盐


20
色度


21
浑浊度


22
臭和味


23
肉眼可见物


24
pH


25



26



27



28



29



30
氯化物


31
硫酸盐


32
溶解性总固体


33
总硬度


34
高锰酸盐指数


35



36
游离氯


指标数合计
36
36

 
注:以上参数必须全部满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或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9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6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龙海路30-1号
联系方式: 024-25311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3楼
联系方式: 15509888366
邮箱地址: GLGCLN@126.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 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账号: 955088022001560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1550988836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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