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桥街道灵山村村级物业用房出租评估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庄桥街道灵山村村级物业用房出租评估 资产评估 比选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灵山村经济合作社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JB-ZJBX-202411180018
-
项目名称:
庄桥街道灵山村村级物业用房出租评估
-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
-
项目地点:
庄桥街道灵山村
-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灵山村村级物业用房、场地出租总建筑面积约38000平方米,现需资产评估单位进行年租金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
项目总预算:
96万元(一年租金约96万元)
-
服务内容:
资产评估,并出具物业用房出租费用评估报告。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0天
-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336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3360元 ,上限:3360元
-
价格说明:
根据《关于调整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5]6号)规定的收费执行,按中选价一次性包干结算。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1-22 10:47 至 2024-11-25 10:47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资产评估相关资质。比选方式为村三委会讨论通过。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灵山村经济合作社
-
项目单位联系人:
王书记
-
联系电话:
87580318
-
联系地址:
灵山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