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红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公告
金额
23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ha-202301fj-007001001
预算金额23000万元
招标公司红安智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经理134098093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汉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玉宁186612051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9
公告正文
湖北红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湖北红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HBHA-202301FJ-00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HA-202301FJ-00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湖北红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已由红安县发改和改革局以2208-421122-04-01-11336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安智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红安智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汉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红安县永佳河镇寒塘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331亩,各类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47797平方米。 其他:项目为备案制项目,项目统一代码为:2208-421122-04-01-113364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湖北红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331亩,主要分为智能化玻璃温室生产区、连栋薄膜温室种植区、工厂化育苗区、现代农业展示区、休闲光光采摘区、配套建设用房区等区域,设施建设用地面积约为 147797平方米。园区整体方面以种植型智能化玻璃温室、新型连栋薄膜温室为主体,兼顾休闲观光采摘、园艺、展示为主题的综合型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 标段划分:湖北红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25 合同估算价:23000.00万元 | |||||||||||||||||||||||||||||||||||||||||
2.3其他:(1)项目运营期:18 年(自通过项目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由招标人先期启动项目立项等工作,待确定项目中标人后,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注资招标人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本招标文件中合资公司指中标人注资招标人公司后重组后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其中的 60%(即3600万元)由招标人实缴出资,40%(即 2400万元)由中标人实缴出资按需逐次实缴到位,其余建设及园区运营资金由合资公司融资解决。 (3)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合资公司负责项目建成后运营工作,所需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团队由中标人组建供合资公司聘用,中标人对运营效果负责,招标人依法享有合资公司股东权益。项目建成后,由中标人负责运营,运营收入必须覆盖双方对项目的投资成本,并在运营期内按银行融资还款要求偿还贷款,年运营收益不足以覆盖年度还款需求额的,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若中标人无法自行解决,由合资公司股东会决策。招标人有权为合资公司拿出止损办法,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在本项目的资产优先用于还贷。 项目区内所有土地收益以及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奖补资金属于合资公司所有,优先用于归还本项目的贷款及其它债务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要求:同时具备(2)和(3)。 (2)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五年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业绩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二、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满足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2)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三、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本表中,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之后) 四、本次招标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最多只接受3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中联合协议书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最多只接受3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须到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中联合协议书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1月14日至2023年01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完成注册登记后,请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投票表决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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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3日 | |||||||||||||||||||||||||||||||||||||||||
备注:1.招标信息异议。 异议联系人:杨玉宁,联系电话:18661205119。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为“投票表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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