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一期)4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1sj0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301SJ0003 | 标段号: | C04 | ||||||
招标人: | 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80号银波大厦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一期)4标段 | ||||||||
建设地点: | 松江区叶榭镇松江区黄浦江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工程加高加固堤防约50.70千米,其中千步泾/女儿泾-米市渡堤防加高约0.76米;米市渡-三角渡堤防加高约0.56米;2、道路工程:防汛道路工程24.62万m2;新建3座河桥梁,抬升支河桥梁19座。3、新建保滩工程14处,长度约3.098千米;新建防汛屋2处,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改建松浦大桥水文站和米市渡水文站;同步实施绿化、其它附属设施等附属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新村河右岸)LⅣ3+408.23~LⅢ2+312.16(斜江右岸),具体以对应施工图纸及清单为准。 | ||||||||
工程总投资: | 404172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35809.6915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34820629.69元人民币(33482.062969万元) | ||||||||
施工工期: | 73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1、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如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企业的,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若中标,按照《关于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沪财采【2023】11号)要求,将不低于中标 合同金额40%的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实施。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达到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水利水电工程。(已完工项目、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均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的有效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例:W201708019876);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例:1101071704060102),或提供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的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工程合同协议书,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否 □否 3. 其他:(1)财务要求: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扫描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在2023年水利施工过程中有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有无被水利行业通报批评情况。该承诺书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自拟。若未附承诺书或有隐瞒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为申请人,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项目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为申请人,且在有效期内)。 (5)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28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1-66614560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07日 09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开启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6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21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08日 09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远程开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
备注: |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每位资格预审申请人只能对本次同时上网的6个标段(2301SJ0003C01、C02、C03、C04、C05、C06)中的一个标段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若对2个标段以上(含2个标段)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最早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余标段的资格预审资格将视作自动放弃,对应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时不予通过。 3、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