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 21GC0402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城东工业园产业配套公寓建设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107-330225-04-01-539137 备案,项目业主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象山县城东工业园产业配套公寓建设工程(设计)2.2工程地址:本工程共有两个地块,西侧地块为C-1-05-1地块(地块一),东侧地块为C-1-05-2地块(地块二)。地块位于沿岭池路与珠海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北侧为宁波九龙创展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南侧为园区河流,河畔绿化层次丰富,植物长势较好,地块西侧设有信号塔及园区配电房。(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地块总坐标图)2.3工程规模:地块一总用地面积约7320.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地块二总用地面积约6739.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新建包括但不限于公寓楼、配套用房、道路、广场、景观绿化、机非停车位、围墙、室外综合管线、室外照明、供电、智能化、太阳能等供热系统等配套工程,以及文体设施等配套工程。总投资约2.2亿,工程费(建安+设备费)约1.65亿。2.4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为115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规划方案送审稿,评审通过后10 天内完成规划方案报批稿;设计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送审稿,评审通过后25天内完成初步报批稿(含设计概算),报批通过后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达到国家规范的编制深度要求且满足图审要求)。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上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基坑围护设计专项设计、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幕墙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供配电、人防、消防、公用动力设施和机电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室外广场、道路、配套管网、景观绿化及其他室外附属等设计、面积复核、节能评估等工作,上述所有设计内容包含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不含配电房供电设计、燃气设计等需要行业部门设计的内容。2.6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三)其他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录入。3.6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为 D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3.7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3.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3.10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3.11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21 年 8 月 16 日 17:30 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付后不退。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
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 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形式1: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形式2:保单(单次)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13857414931。上述保单均可办理。均采用线上操作,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注意事项: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及各保单出具单位联系人。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9 月1日 9 时00分。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联系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史军挺),联系电话:13429373850。递交方式二:邮寄递交。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史军挺),联系电话:13429373850。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收件人确认文件是否已经到达。如不确认,后果自负。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管委会8楼邮 编:315700联 系 人:蒋维珍电 话:0574-65625975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象山县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邮 编:315700联 系 人:史军挺电 话:0574-6577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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