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2023JASG0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以《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二批)施工图设计审批(普通公路)》(通交建许字〔2023〕00006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G228通州段K3315+800,一级公路。实施内容为土建施工和交安设施施工两部分:
(1)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土建部分的实施内容为交叉口范围内路基路面土建改造、管线迁移及绿化移除等,计划投资约412万元。
(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交安设施部分的实施内容为交叉口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的增设和调整等,计划投资约143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2023JASG03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0月7日,计划交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
2.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年。
2.5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合格。
2.6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7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涵盖下列资质:
a、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b、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③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含暂定B级)或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应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②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总工担任过至少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④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3年4月~2023年6月或2023年5月~2023年7月或2023年6月~2023年8月或2023年7月~2023年9月))。
(6)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数量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证明材料要求同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 编:226000
电 话:0513-85524439
联 系 人:荣慧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中心3号楼802室
电 话:18932207883(陈小龙)、13814662273(周天豪)
联 系 人:陈小龙、周天豪
Email:jsrzcnt@126.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从业范围可在投标报表表1中体现,亦可提供上述三个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723-144-624,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7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以《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二批)施工图设计审批(普通公路)》(通交建许字〔2023〕00006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第二批)施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G228通州段K3315+800,一级公路。实施内容为土建施工和交安设施施工两部分:
(1)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土建部分的实施内容为交叉口范围内路基路面土建改造、管线迁移及绿化移除等,计划投资约412万元。
(2)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交安设施部分的实施内容为交叉口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的增设和调整等,计划投资约143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即2023JASG03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文件为准)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0月7日,计划交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
2.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年。
2.5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合格。
2.6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7环保要求:落实环保及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涵盖下列资质:
a、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b、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③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含暂定B级)或以上级别;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应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担任过至少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进行备案。
②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总工担任过至少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职称。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可以到岗的承诺书。
④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3年4月~2023年6月或2023年5月~2023年7月或2023年6月~2023年8月或2023年7月~2023年9月))。
(6)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后同)数量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证明材料要求同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各相关行业的信用信息平台被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 编:226000
电 话:0513-85524439
联 系 人:荣慧
招标代理:江苏睿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发中心3号楼802室
电 话:18932207883(陈小龙)、13814662273(周天豪)
联 系 人:陈小龙、周天豪
Email:jsrzcnt@126.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25-85902430)]。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从业范围可在投标报表表1中体现,亦可提供上述三个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723-144-624,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6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现场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否则,未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的,将不予接收,且电子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8.7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项目中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可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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