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内科(2号)病房楼公共卫生间改造
立项部门:后勤基建科
项目编号:LNZYYDX-FSSY-HQJJ-20220309-1
采购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二O二二年三月九日
- 投标邀请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工程和设备物资采购项目领导小组对我院内科(2号)病房楼公共卫生间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法人单位前来参与。
1、项目名称:内科(2号)病房楼公共卫生间改造
2、项目编号: LNZYYDX-FFSY-HQJJ-20220309-1
3、项目内容:内科病房楼1—5层公共卫生间重新粉饰改造。
4、项目预算:9.7万元。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按审计金额付款。
6、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7、投标要求:投标人需准备投标材料一正本三副本。
8、交工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9、工程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2号楼(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9号)
10、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6号楼4楼招标采购办。
本招标信息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官网(www.lnzx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公布。
11、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2、现场踏勘时间:2022年3月15日上午10点。集合地点6号楼4楼后勤基建科。
13、开标时间:2022年3月18日上午10:00点
14、开标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门诊六楼小会议室
15、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电话:31882757,招标办
技术咨询电话:31882662 ,徐科长
- 本次改造工程参数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国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须承诺售后服务
四、开标与评标
1、由院方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
2、谈判小组分别与投标单位谈判。各投标人进行企业介绍,公开报价,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做重点阐述。谈判小组成员进行询问,投标人要对专家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
3、谈判小组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以低价中标法初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双方十日内签订合同。
五、弃标与废标
1、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投标文件未密封、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废标。
3、有明显串标嫌疑的
4、其它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内容的视为废标。
六、几点说明:
1.评标、定标工作结束后,招标方将文件归档管理。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投标文件、标书费和图纸费。
2.本次招标,合格的投标方不足三家,则宣布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失败,可重新进行采购。招标方不对本次招标失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标书的各项条款将作为工程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在本标书已做说明,但必须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因此,投标单位领取标书后如认为有必要应该到施工现场察看,以利于制订方案和正确报价。
5.如投标过程中出现异常、虚假报价及串标等现象,甲方竞争性谈判小组在确认后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6.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用户单位所制定的安全制度,并接受用户单位的安全教育,手续不全的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7.招标方不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