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Ⅱ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52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8-440300-04-01-322246
预算金额52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Ⅱ标段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深圳湾实验室光明科学城园区(一期)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2208-440300-04-01-322246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Ⅱ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2208-440300-04-01-322246005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08日18: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1日17: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1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5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经办人: 吴工
办公电话: 88124894 传真:
手机号码: 13713826253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208-440300-04-01-322246005001
标段名称: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Ⅱ标段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3-08-21 17:00
招标部分估价: 5216 万元 计划总投资: 29631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Ⅱ标段,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范围: 其他:方案设计、建筑专业初步设计及其他设计工作,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投标成果: 展板;演示文件;
工程地址: 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东北部光明科学城区域内,紧邻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深圳理工大学,北侧紧邻东莞市人工智能小镇产业群。
评标方法: 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0 万元
联合体要求: 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申请。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方的工作分工、权益份额等;
投标周期: 投标补偿: 1.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每家单位补偿60万元;
2.进入评标环节,但未进入定标环节的:邀请的单位每家补偿50万元,公开资格预审产生的单位每家单位补偿20万元。
3.落标补偿费标准为固定费用,补偿金额根据实际发生予以结算。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方案,经评标委员会判定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并按废标处理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达到招标文件深度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支付落标补偿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为地块一至六,占地总计28.8万㎡,可研复函总规模75.37万㎡,项目总投资85亿元。本次招标不含地块二(GIC002-11)设计内容,招标建筑面积约67.1万㎡,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企业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建筑行业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其他资质: 1.投标人须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业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2023.8.8】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Ⅱ标段设计任务书 .pdf
2 【2023.8.8】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II标段资格预审文件.docx
3 【2023.8.8】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院区永久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设计II标段资格预审文件.pdf

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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