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建设工程110千伏中水线杆线迁移工程 23宁逸系用0171(栖霞)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56.00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hqz-gc-2023-08-04-01
预算金额256.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路工1891479950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NJHQZ-GC-2023-08-04-01

各相关投标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12国道宁镇界至七乡河段建设工程110千伏中水线杆线迁移工程 23宁逸系用0171(栖霞)(招标编号:NJHQZ-GC-2023-08-04-01)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报价(万元/工日)

工日

资格能力

评标情况

1

11:电气安装 

南京市栖霞区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

0.025600

162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南京韬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0.026080

162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名

江苏中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3

0.026100

162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名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报价(万元)

工期

资格能力

评标情况

1

21:土建分包 

南京龙虎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1

245.155848

9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南京市栖霞区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

238.527232

9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二名

南京延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3

248.608906

9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三名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8号海峡城海峡云科技园四栋206

联 系 人: 路工

电 话:18914799507

电子邮件:22016528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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