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上海工银安盛资管2023年券商选聘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上海工银安盛资管2023年券商选聘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工银安盛资管2023年券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内容:工银安盛资管2023年券商选聘项目。
本项目拟入围N*2/3(向下 取整)家投标人,最少入围10家,最多入围30家。
若最终入围人数量不足10家,将再次 招标予以补足。
N为当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
2.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 址。
3.服务期限:3年。
4.服务范围与要求:选聘券商为招标人提供证券交易单元出租和 证券综合服务。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工银安盛资管2023年券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工银安盛资管2023年券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中国证监会处罚,且未处于立案调查过程中。
3.在与工银安盛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银安盛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等事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目前有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提供交易席位,并正常履约。
6.具有足够的研究规模。
本采购项目的投研交流服务主体要求必须为券商研究所,并具有证 券执业资格的从事证券研究工作人员数量不低于50人。
7.投标人具有提供公开的证券研究报告的能力,不少于1000份/年。
投标人应具有提供培训、 路演、调研的能力,不少于50次/年。
8.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
11.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投标人应承诺满足《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04]12号)、《关 于保险机构投资证券交易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77号)等监管规定中关于券商的相关 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5日16时00分
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瑞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工银安盛资管2023年券商选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内容:工银安盛资管2023年券商选聘项目。
本项目拟入围N*2/3(向下 取整)家投标人,最少入围10家,最多入围30家。
若最终入围人数量不足10家,将再次 招标予以补足。
N为当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
2.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 址。
3.服务期限:3年。
4.服务范围与要求:选聘券商为招标人提供证券交易单元出租和 证券综合服务。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工银安盛资管2023年券商选聘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工银安盛资管2023年券商选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中国证监会处罚,且未处于立案调查过程中。
3.在与工银安盛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银安盛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等事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目前有向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提供交易席位,并正常履约。
6.具有足够的研究规模。
本采购项目的投研交流服务主体要求必须为券商研究所,并具有证 券执业资格的从事证券研究工作人员数量不低于50人。
7.投标人具有提供公开的证券研究报告的能力,不少于1000份/年。
投标人应具有提供培训、 路演、调研的能力,不少于50次/年。
8.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
11.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投标人应承诺满足《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2004]12号)、《关 于保险机构投资证券交易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77号)等监管规定中关于券商的相关 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5日16时00分
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瑞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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