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经开区年产5GW光伏组件厂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澄清修改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定远县经开区年产5GW光伏组件厂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编号:czgc202203-305)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
1.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2.5中“4. 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7500万元,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注:(1)投标人所报的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用须包含设备材料采购、包装、运输、卸货、保管、二次搬运、辅材、安装、调试、消缺、试验、调试期、修补任何缺陷、完成验收、设备质保期及满足移交标准,以及管理费、利润、风险、税费等工程建设全周期中产生的全部费用。
(2)其中变电站工程费用1500万元,不得增减,投标人在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用中自行考虑,据实结算。
(3)设备材料采购过程招标人全程参与监督或招标人联合参与二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品牌、规格、参数和数量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采购。”的内容,修改为:
“4. 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用:金额约7500万元,不参与竞争,本部分另行招标,招标确定的价格计入标后计价的清单控制价中,招标的控制价不高于7500万元。
注:(1)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用包含设备材料采购、包装、运输、卸货、保管、二次搬运、辅材、安装、调试、消缺、试验、调试期、修补任何缺陷、完成验收、设备质保期及满足移交标准,以及总承包服务费、利润、风险、税费等工程建设全周期中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总承包单位另行招标,招标人全程监督。本部分本次投标人按7500万元进行报价,不得修改。
(2)本部分内容按另行招标的中标价(不包含总承包服务费金额)的3%计算总承包服务费,一次包死,不随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
(3)除本项目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列明的工作内容外,所有其他工作内容纳入建安工程费中,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
2.删除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用表格中“注: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设备材料清单,清单中设备材料数量不得减少,其他未注明的为完成本项目建设(图纸设计范围)所需要的所有相关设备材料价款包含在内,投标人可以单独一项列出,也可详细列出,后续价格不再调整”,以本次澄清答疑内容为准。
3.删除第四章评标办法4.2.2工程成本评审中“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金额低于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的90%,作为异常低价,由评标委员会重点评审后界定其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投标人在商务标中附上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进行评审。”的内容。
4.第四章评标办法7.1商务评分中“2、各有效投标人的(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F相比,相同的得满分,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 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百分数取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扣完为止。”修改为:
“2、各有效投标人的(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F相比,相同的得满分,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 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百分数取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扣完为止。”
5. 第四章评标办法 商务标评审表注中“3、B值的计算方法”修改为如下内容:
“3、B 值计算方法:
(1)投标人总报价如超过A值,A值= 260万元+ 20000 万元*(1-10.80%)+设备材料购置安装费用7500万元= 25600万元,则商务标不得分,且该投标报价不参与B值计算。
(2)本项目 T 取值为10(T取值范围为10-20,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定)。
(3)投标报价小于等于A值且资信技术合计分值大于等于所有通过(资信、技术、商务)详细评审有效投标人资信技术平均分值的投标人数量为 M。
(4)若 M 未超过 T 时,B 值为符合上述条件的 M 个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5)若 M 超过 T 时,B 值为符合上述条件的 M 个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去除(M-T)/2【M-T 为奇数时,则为(M-T+1)/2】个最高价和(M-T)/2【M-T 为奇数时,则为(M-T-1)/2】个最低价后,剩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去高去低的最后一名存在报价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确定被去除的投标人。只保留T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6.删除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附件15:投标报价、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价款确定”内容;调整附件1《发包人要求》内容,调整内容详见本次澄清修改“附件1.定远县经开区年产5GW光伏组件厂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4.11”。
7.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调整为“设计费用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工程费用标后计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8.为便于潜在投标人查阅,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详见“附件1.定远县经开区年产5GW光伏组件厂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4.11”,如与本次澄清修改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9.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定远县国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幸福东路教体局5楼
联系人:刘晓雅
联系方式:0550-48882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徐亮、杨文杰
联系方式:17756983852、13033001037
附件:
定远县经开区年产5GW光伏组件厂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澄清修改公告.pdf定远县经开区年产5GW光伏组件厂房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文件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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