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索县税务局周转房及附属工程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索县税务局周转房及附属工程改造项目招标,已由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以相关文件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室外路面拆除恢复1607.64m2、升旗台拆除恢复、院内真石漆拆除恢复82.00m2、路灯拆除恢复10盏、电缆加套管35m、室外排水沟198.2m、污水管130.21m、化粪池1座、周转房拆除恢复门窗、地暖拆除恢复317.12m2、附属用房拆除恢复门窗、灯具、墙面重新粉刷乳胶漆、拆除恢复地暖41m2、厨房新建墙砖43m2、拆除恢复暖棚102m2。
2.3招标范围:室外路面拆除恢复1607.64m2、升旗台拆除恢复、院内真石漆拆除恢复82.00m2、路灯拆除恢复10盏、电缆加套管35m、室外排水沟198.2m、污水管130.21m、化粪池1座、周转房拆除恢复门窗、地暖拆除恢复317.12m2、附属用房拆除恢复门窗、灯具、墙面重新粉刷乳胶漆、拆除恢复地暖41m2、厨房新建墙砖43m2、拆除恢复暖棚102m2。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4建设地点:那曲市境内;
2.5计划工期:4个月;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投标人,请于 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7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懋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3)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告);
(4)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监理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内容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五、投标人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提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
代理机构:西藏懋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18882319333
日 期:2023年05月05日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索县税务局周转房及附属工程改造项目招标,已由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以相关文件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室外路面拆除恢复1607.64m2、升旗台拆除恢复、院内真石漆拆除恢复82.00m2、路灯拆除恢复10盏、电缆加套管35m、室外排水沟198.2m、污水管130.21m、化粪池1座、周转房拆除恢复门窗、地暖拆除恢复317.12m2、附属用房拆除恢复门窗、灯具、墙面重新粉刷乳胶漆、拆除恢复地暖41m2、厨房新建墙砖43m2、拆除恢复暖棚102m2。
2.3招标范围:室外路面拆除恢复1607.64m2、升旗台拆除恢复、院内真石漆拆除恢复82.00m2、路灯拆除恢复10盏、电缆加套管35m、室外排水沟198.2m、污水管130.21m、化粪池1座、周转房拆除恢复门窗、地暖拆除恢复317.12m2、附属用房拆除恢复门窗、灯具、墙面重新粉刷乳胶漆、拆除恢复地暖41m2、厨房新建墙砖43m2、拆除恢复暖棚102m2。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4建设地点:那曲市境内;
2.5计划工期:4个月;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业人员近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投标人,请于 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08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7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懋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3)近三年(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告);
(4)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监理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内容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五、投标人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提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那曲市税务局
代理机构:西藏懋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18882319333
日 期:202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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