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校区食堂外包经营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zyjsxy(cs)xjhz2023-16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王虎成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禾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户玉173992778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校区食堂外包经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0层2005-5/2006-5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ZYJSXY(CS)XJHZ2023-16号
项目名称: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校区食堂外包经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医学系校区食堂外包进行招租。年租金10万元(报价由最低限价反向报价,价高者得最高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供应商投标需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证明及委托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从业人员持健康证;3、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有效的个人信用报告且须无不良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新疆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上述网页截图打印(打印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书面声明);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6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0层2005-5/2006-5号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0层2005-5/2006-5号房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0层2005-5/2006-5号房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王虎成 18799547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禾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0层2005-5
联系方式:户 玉 17399277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虎成
电 话: 18799547262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校区食堂外包经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0层2005-5/2006-5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ZYJSXY(CS)XJHZ2023-16号
项目名称:喀什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系校区食堂外包经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医学系校区食堂外包进行招租。年租金10万元(报价由最低限价反向报价,价高者得最高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供应商投标需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证明及委托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从业人员持健康证;3、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有效的个人信用报告且须无不良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新疆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上述网页截图打印(打印日期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并加盖公章;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书面声明);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6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0层2005-5/2006-5号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0层2005-5/2006-5号房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0层2005-5/2006-5号房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王虎成 18799547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禾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20层2005-5
联系方式:户 玉 17399277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虎成
电 话: 1879954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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