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农村生态河道奖补资金樊家集庄河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省级农村生态河道奖补资金樊家集庄河整治项目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奖补,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黄桥镇。
(2)工程规模: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2023年省级农村生态河道奖补资金樊家集庄河整治项目。
(3)招标控制价:552162.04元。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 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2023年省级农村生态河道奖补资金樊家集庄河整治项目。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审计价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
5.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2021年10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2022年10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3年7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⑤□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提供2023 年 07月- 2023 年09月社保证明材料;
②证明材料要求:
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5.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5.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5.3(3)、5.3(4)、5.3(5)、5.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年 10 月 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至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3号(江苏嘉选电气五楼)江苏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27日 15时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使用“腾讯会议”线上召开,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5分钟内自行进入腾讯会议视频开标会场(会议ID见招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8、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审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目录外项目”一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兴市黄桥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黄桥镇 |
联系人: | 刘维军 |
电话: | 15052382755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3号五楼 |
联系人: | 周智文 |
电话: | 13775737995 |
11、本公告发出的时间为2023年10 月20 日至2023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