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葫芦岛市龙港区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400-01799
二、项目名称:编制《葫芦岛市龙港区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葫芦岛市龙港区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A:2001-2004)
中标(成交)金额:848,000(元)
评审总得分:93.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葫芦岛市龙港区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编制(C07020201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通过调查葫芦岛市龙港区内固定污染源、农业源、移动源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针对《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网址:https://sthj.hld.gov.cn/)中涉及单位及其他环境监管单位,开展《葫芦岛市龙港区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开展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污染物防治政策分析,减排量核算方法分析,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设定,大气污染物减排方案措施分析,减排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测,减排成效分析等工作,编制《葫芦岛市龙港区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通过专家评审,满足省、市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晓娇、王敏、何宝财、陈媛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葫芦岛市龙港区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7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龙港分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1
联系方式:0429-30554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尚景新世界1号楼2单元2303
联系方式:15940530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
电 话:159405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