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gq2018007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份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份

项目编号(E交易编号)

24GQ20180070

挂牌起始日期

2018/10/22

挂牌截止日期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11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孙永祥

成立时间

1996/08/0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368312.975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30000183800843Q

所属行业

金融行业

经营范围

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凭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515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74.12

2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6

3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3.58

4

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06

5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1.8

6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0.98

7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0.53

8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27

9

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

0.27

10

西安大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0.2

11

其他股东

0.59

内部决议

不涉及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34828.658671

56497.084707

42994.1767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408218.663953

1597806.357073

810412.30688

审计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8/06/30

56922.357995

13031.048091

11611.554947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173669.371615

1419146.320288

754523.051327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七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30000183811374H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持有产权比例

6633.33万股股份

拟转让产权比例

3000万股股份

转让方决策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湖南省国资委 《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处置所持湘财证券部分股权的意见函》(湘国资产权函[2018]152号)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股份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份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份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份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份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份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份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其他披露内容

1、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1999年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成为首批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过近20年发展,公司业务规模和竞争实力稳步提升,在市场中树立了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和竞争力的业务发展模式。2017年以3.125/股成功定向增发4.86亿股,募资15亿多元,增强了发展实力;重视股东回报,2017年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0.108/股,派发现金红利近4亿元;20186月主动从新三板撤市转向A 股主板申请IPO,现已进入辅导期。公司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

1)品牌优势。公司经营稳健、管理规范,创造了中国资本市场若干个第一:第一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增资扩股;第一家被核准为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第一批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第一家与国有商业银行签署股票质押协议;第一家获准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第一家向外资转让股权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公司;成立中国第一家国家级证券博物馆;首创业内最快证券交易系统;业内在营业部首推金融工程实验室等诸多创新之举,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个性化品牌。

2)机制优势。在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导向的行业市场化改革大背景下,紧跟行业趋势,紧盯市场需求,能够适时对经营策略进行及时调整,有利促进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积极贯彻让投资成为一种享受,让专业成为一种习惯的客户服务理念,深掘潜力,突出特色,深化优势,细化流程,强化服务,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实现持续盈利和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服务优势。在全国大中城市拥有55家营业网点、4家分公司、2家子公司,已形成以五大片区为重心的全国战略布局。股东实力雄厚,拥有资金、资源、品牌等诸多优势,并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具有良好合作关系,可为公司投行、资管、金融产品销售等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公司客户服务体系日益成熟,也为公司开展线上线下营销与服务奠定了基础。根据分类优化、分层服务理念,融合了全新的交易理念,快速交易技术,全面的财经资讯,优化的服务结构,打造了全新的客户金融服务平台,深受业界及投资者好评。

4)技术系统优势。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要求下,先后推出网厅系统、网上开户系统、微信平台、消费支付系统、PB业务系统以及多种手机交易APP终端,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客户的业务办理及交易效率。先进的信息技术平台,为公司的内部管理、风险控制、服务创新、业务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极大的满足了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和业务的拓展。

湘财证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层稳定,公司经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各类信用业务开展有序,经营状况持续稳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财务指标保持较好水平。

2、其他信息详见天健审[2018]2-47号审计报告、中广信评报字[2018]376号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人民币9090万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关于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报备工作指引》、《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除此之外,不排除其它监管规定对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其他要求或可由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条件,且最终须以监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对自身的受让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标的交割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同时,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资格需经证券监管部门审核,如经证券监管部门审核不符合受让资格,则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9090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需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份转让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具体竞价方案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最终发放的《竞价文件》为准。

现场展示

挂牌截止日1730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挂牌截止日173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资格需经证券监管部门审核,如经证券监管部门审核不符合受让资格,则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公告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有违反本公告及《竞价文件》约定的相关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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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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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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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时竞价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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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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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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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万女士0731-84178997;邝先生 0731-84178608

技术支持

万女士0731-84178997;邝先生 0731-84178608

咨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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