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展0731-880504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城经开区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批准望城经开区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立项的批复》、望发改经投〔202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振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振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城经开区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子信息(智能终端)产业城制造基地配套租赁住房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望城经开区郭亮路与玉湖路交叉口西北角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48593.78平方米(约合73亩),规划净用地面积37364.86平方米(约合56亩),总建筑面积106958.69平方米,项目计容面积74751.96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16.6%,绿地率40.52%。本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实施范围为一期,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89万平方米,地下1.16万平方米,包含1#栋(15F)、2#栋(9F)、4#栋(16F)、7#栋(2F)、垃圾站及地下室、室外附属工程等。
2.4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及施工过程审计;竣工结算初审。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统筹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工作。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业绩要求如下:(1)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和工程监理服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的,仅计算牵头单位的业绩。(2)单项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2万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和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采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②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③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等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监理、造价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委派。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拟任监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2)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根据2021年3月24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及业主要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注:①以上人员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②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③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③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进行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9月6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8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06185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振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
区同心路1号
邮    编:410200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郭先生                 项目负责人:刘展(项目负责人)、杨进、易子杰
电    话:0731-88068768           电   话:0731-88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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