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度通城县塘湖镇白沙村耕地占补平衡等六个项目和2022年度通城县大坪乡等七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C6-C10标段C9标段:2022年度通城县大坪乡易畈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TCZX-202307QT-022001004)招标公告
金额
1500.9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zx-202307qt-022001004
预算金额1500.92万元
招标公司通城县国土整治局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13872151716
招标代理机构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游工0715-82111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2022年度通城县塘湖镇白沙村耕地占补平衡等六个项目和2022年度通城县大坪乡等七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C6-C10标段C9标段:2022年度通城县大坪乡易畈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TCZX-202307QT-02200100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0 23: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2年度通城县塘湖镇白沙村耕地占补平衡等六个项目和2022年度通城县大坪乡等七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C6-C10标段C9标段:2022年度通城县大坪乡易畈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TCZX-202307QT-022001004)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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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CZX-202307QT-02200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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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通城县塘湖镇白沙村耕地占补平衡等六个项目和2022年度通城县大坪乡等七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C6-C10标段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隽发改审批【2023】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国土整治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国土整治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大坪乡易畈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分为C6-C10标段,其中C6:项目总面积11.2726公顷,建设规模11.2726公顷;C7、C8项目区总面积25.2982公顷,建设规模25.2790公顷(折合379.185亩);C9项目区总面积37.3075公顷,建设规模37.3075公顷(折合559.61亩);C10项目区总面积20.6460公顷,建设规模20.5690公顷。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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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C9:修筑水平梯田33.7620公顷,伐树挖根42202棵,清障337620㎡,土方84401.54m3,修筑田埂8672.30m3,土地翻耕29.20公顷;新建农沟4条,长度2694m,D600*4过路涵10座;新建田间道(3.5m碎石)2条,长度397米;修复田间道(3.5m碎石)4条,长度3267米;修复生产路(3m碎石)3条,长度587米;土壤改良面积33.7096公顷,后期管护面积505.64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C6-C10标段共5个标段。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500.9216万元,标段名称和最高限价如下:C6标段:2022年度通城县大坪乡等七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最高限价229.4731万元);C7标段:2022年度通城县五里镇等三个乡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汉上片一、汉上片二、八燕片)(最高限价301.3877万元);C8标段:2022年度通城县五里镇等三个乡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盘石片、西坳片)(最高限价201.1077万元);C9标段:2022年度通城县大坪乡易畈村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最高限价445.9853万元);C10标段:2022年度通城县塘湖镇等两个乡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最高限价322.9678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08 合同估算价:445.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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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其他标段招标范围:C6: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C7:汉上片一:修筑水平梯田5.7698公顷,伐树挖根7212棵,清障57697.9㎡,土方10817.92m3,田埂修筑1255.32m3,土地翻耕4.99公顷;坑塘清淤4口;新建农沟4条,长度929m,过路涵4座;规划新建生产路(3m碎石)5条,长度1087米;土壤改良面积4.8965公顷,管护面积73.45亩。汉上片二:修筑水平梯田2.0856公顷,伐树挖根2607棵,清障20754.00㎡,土方3910.39m3,修筑田埂429m3,土地翻耕1.92公顷;新建农沟1条,长度435m,过路涵1座;新建生产路(3m碎石)3条,长度357米,修复生产路(3m碎石)2条,长度444米;土壤改良面积1.9198公顷;管护面积28.8亩。八燕片:修筑水平梯田10.7920公顷,伐树挖根13490棵,清障110930㎡,土方26979m3,修筑田埂2419.62m3,土地翻耕10.27公顷,坑塘清淤3口;新建农沟4条,长度1557m,过路涵4座;新建田间道(3.5m碎石)4条,长度1736m,新建农沟6条,长度3196m;土壤改良面积10.2648公顷;管护面积153.97亩。C8:盘石片:修筑水平梯田2.1465公顷,伐树挖根2683棵,清障21465.14㎡,土方4024.55m3,修筑田埂201.84m3,土地翻耕2.1465公顷;新建农沟1条,长度374m,过路涵1座;新建生产路(3m碎石)1条,长度375米;土壤改良面积1.4370公顷,管护面积21.56亩。西坳片:修筑格田3.88公顷,伐树挖根4850棵,清障38799㎡,土方18689.7m3,心土层覆土9088.4m3,耕作层覆土9088.4m3,修筑田埂271.04m3,土地翻耕3.88公顷;新建农渠6条,长度3196m,过路涵10座,下田道22处;新建田间道(3.5m砼)4条,长度940米;土壤改良面积3.4152公顷,管护面积51.23亩。C10:图垅片:修筑水平梯田3.4567公顷,伐树挖根4321棵,清障34567㎡,土方6481.08m3,修筑田埂442.32m3,土地翻耕3.4567公顷;新建农沟3条,长度775m;过路涵3座;修复田间道(3.5m碎石)1条,长度499m;新建生产路(3m碎石)3条,长度454米,修复生产路(3m碎石)1条,长度77米;增施有机肥面积3.3650公顷;耕地后期管护面积50.48亩。白沙片:修筑水平梯田11.9793公顷,伐树挖根14974棵,清障119793㎡,土方22460.3m3,修筑田埂854.76m3,土地翻耕11.9793公顷;坑塘清淤2口,新建农沟2条,长度1321m;新建挡土墙37.69m;过路涵2座;新建田间道(3.5m碎石)1条,长度1220m;修复田间道(3.5m碎石)1条,长度943m;新建生产路(3m碎石)条,长度141米;增施有机肥面积11.6196公顷;耕地后期管护面积174.29亩。界上片:修筑水平梯田4.0691公顷,伐树挖根5086棵,清障40691㎡,土方9635.09m3,修筑田埂883.78m3,土地翻耕4.0691公顷;坑塘清淤1口,新建农沟2条,长度707m;新建挡土墙2条,70m;新建生产路(3m碎石)2条,长度901米;增施有机肥面积3.9469公顷;耕地后期管护面积59.2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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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应提供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或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5)企业信誉要求: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④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的重点监管对象。(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7)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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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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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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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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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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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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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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