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市干河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工程海宁市干河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金额
7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居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女士0573-872970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干河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干河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获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涉及改造长度约253米,涉及景观改造面积约12000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改造面积约35000平方米,改造建筑约18幢。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干河街历史文化街区内,西起建设路、东至河西路。

2.3 建安投资概算:约7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海宁市干河街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服务、监理等内容。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房屋加固、外立面改造、两侧雨污收集管、立管改造、新建特色喷泉、水景,并安置特色景观装置、树篦、标识牌、雕塑、花箱、座椅等。

2.5 服务周期: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及工程保修期内的配合服务结束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并同时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总负责人与总监可为同一人。

3.3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4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牵头人须为“工程监理”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4本项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提供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扫描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人民路149-2号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居女士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573-87652277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2年 7 月 05 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并同时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

项目总负责人

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

企业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的外立面改造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

4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

5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7

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牵头人须为“工程监理”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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