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玛纳斯县灌溉用水定额测定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YXD-2024-042(CG)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1357964045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宜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工0994-25255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玛纳斯县灌溉用水定额测定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XD-2024-042(CG)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灌溉用水定额测定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玛纳斯县灌溉用水定额测定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项目(玛纳斯河灌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GB/T29404-2012)、《新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手册》和《新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技术规程》,对县域干、支、斗、农四级渠系分段、分级组织实施。在5-10月间,采用“直接量测法”,使用量测水断面、工作测桥、流速仪施测,分别施测。计划设置基础量测点310处,正常施测930次,补测调缺100次。灌溉用水定额的区域划分,根据灌区的实际地形、地貌结合农业作物分布及气候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划分。分别划分山区(前山戈壁区)、平原中部区、平原北部区三个区域设置灌溉用水定额试验点开展此项工作。因受地理位置、地形条件、渠道长度等因素限制,计划分设施测小组4个,每组5人,要求累计到场工作天数30天。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玛纳斯县灌溉用水定额测定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定项目(塔西河灌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导则(GB/T29404-2012)、《新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手册》和《新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技术规程》,对县域干、支、斗、农四级渠系分段、分级组织实施。在5-10月间,采用“直接量测法”,使用量测水断面、工作测桥、流速仪施测,分别施测。计划设置基础量测点310处,正常施测930次,补测调缺100次。灌溉用水定额的区域划分,根据灌区的实际地形、地貌结合农业作物分布及气候条件,因地制宜进行划分。分别划分山区(前山戈壁区)、平原中部区、平原北部区三个区域设置灌溉用水定额试验点开展此项工作。因受地理位置、地形条件、渠道长度等因素限制,计划分设施测小组4个,每组5人,要求累计到场工作天数30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三年内完成(数据资料一年一分析,三年内出整编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组负责人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组具有承担渠系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测定方面的经验,并承担过市县“两测”项目委托任务或有类似业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8日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标项1:伍仟元整(5000.00元),标项2: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该时间为投标保证金最终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投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
2、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新疆诚宜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65050162860000001018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响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5、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7、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8、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9、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10、发布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玛纳斯县水利局

地 址:玛纳斯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13579640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宜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E座15楼1513室

联系方式:0994-2525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电 话:0994-2525500











附件信息:

  • (042)合并上传磋商文件 - 副本.pdf

    687.4K

  • 二次磋商文件.zip

    16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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