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电力改造增容工程监理邀请招标网上询价公告
金额
38.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7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李琴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7
公告正文
重庆医科大学对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电力改造增容工程监理邀请招标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邀请供应商)方式进行采购。 只有受邀请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此项目报价。
邀请原因说明:
由于电力增容工程监理具有主管行业管理的专业性、特殊性,须符合电力主管理部门管理规定要求的监理公司对电力增容工程进行监理,并对电力增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和验收,合格后才能顺利完成通电,所以采用邀请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387,000.00 元) (专业领域: 其他服务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87,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工程监理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387,000.00 1(项) ¥387,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上传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监理资质。2、提供本项目总监的相关证书。整个项目工期内,中标单位不能随意更换总监。)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2-12-07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2-12-07 11:00:00(北京)
四、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投标时上传附件1-4及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材料。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中标后根据用户部门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二)交付地点: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及变电站分支箱供电外线所涉及区域。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监理费报价采用监理费包干报价,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主填报包干监理费。
2、本项目最高限价38.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报价时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PDF报价函(模板见附件)  
3、包干监理费不随实施范围变化、总价调整、工期延长或缩短等作任何调整。包干监理费包括工程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延长以及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审计等阶段对应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监理工作对应的工作人员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监理机构的管理费、利润、税金,且包含检测设备、检测试验费、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审计的监理工作时间不受建设监理工期的影响,不因此另行调整监理费用。包干监理费不因人工费涨跌、物价波动、汇率浮动、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而调整。
4、包干监理费包括完成本工程全部监理工作的附加工作费用、额外工作费用、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
5、招标人免费提供监理基本办公用房及水电。
6、所需的办公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置办各种试验检测设备、实验室费用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监理费报价中。
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完成本工程,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需要增加必要的监理人员,费用已包含在监理费报价中,包干使用。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算款和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支付工程监理费。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如未按时缴纳,投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工程结束经使用部门同意后无息退还。
2、中标人在实施工程期间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医科大学
联系人:
李琴
联系电话:
023-6848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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