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3年提捞采油作业项目(第二作业区和第四作业区)
金额
33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fwgk4036
预算金额33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洋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蒙蒙0459-539408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3年提捞采油作业项目(第二作业区和第四作业区)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2FWGK40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计划已落实,资金来源为成本计划,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利用专用的提捞车和运油罐车及专业的井口工人,通过移动方式进行采油,预计提捞原油9600吨,由于提捞产量受地质、井筒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制约,实际产量与预计产量存在一定的波动,结算款按阶梯价格执行,配产计划按照厂规划计划部下达提捞配产计划执行,预计费用330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利用专用的提捞车和运油罐车及专业的井口工人,通过移动方式进行采油,预计提捞原油9600吨,由于提捞产量受地质、井筒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制约,实际产量与预计产量存在一定的波动,结算款按阶梯价格执行,配产计划按照厂规划计划部下达提捞配产计划确定工作量,预计费用33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增减招标项目工作量。合同金额减少在30%(含)以内的,不必变更合同;超出合同金额的,应变更合同,招标合同变更比例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50%(不含50%),但都不得变更中标结算价格。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第十采油厂第二作业区井区及第四作业区井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330万元(不含税)。

2.6 第十采油厂2023年提捞采油作业项目共分6个项目,分6次招标,实行兼报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标多个项目,并且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每个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6人,若合格投标人不足6人的,推荐所有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定标顺序按照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3年提捞采油作业项目(第一作业区和第六作业区)、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3年提捞采油作业项目(第二作业区和第四作业区)、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3年提捞采油作业项目(第三作业区)、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3年提捞采油作业项目(第五作业区)、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3年提捞采油作业项目(第七作业区)、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3年提捞采油作业项目(第八作业区)顺序排列。

2.7 其他: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编号为2022FWGK4036的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投标人需承诺,“我方若中标,在签订合同后,施工(作业、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作业、服务)设备等施工(作业、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追诉权”;

3.6投标人需承诺,我方若中标,自招标代理公司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到招标人处确认中标通知书(签章),逾期将取消中标资格;

3.7投标人需承诺出具的所有证件、发票、证明等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已签合同的中止该合同;

3.8投标人至少提供1台提捞车和1台运油罐车(投标人名下的提捞车、罐车车辆须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名下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提供的车辆如果为租赁车辆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协议、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运油罐车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6日17:00:00至2022121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和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1219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40000元(大写: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姜蒙蒙

联系电话:0459-5394080

电子邮件:jiangmengmeng@cnpc.com.cn

招标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459-4395192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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